近日,美國總統特朗普發起的貿易戰導致全球經濟震盪,很明顯其最重要的目標是針對中國,可以預期中美博弈在未來的很長一段時期都會持續下去,然而對香港的影響也是深遠的。香港的金融市場、國際貿易中心、國際航運樞紐,這些在過去百年建立的優勢,在這次的中美貿易戰當中無可避免會受到挑戰。長遠來看,香港必須依靠建立自身產業體系,強化內生動力,應對外部環境的挑戰。
過去,特區政府提出「再工業化」,後期提出「新型工業化」,大力支持發展創科產業,但香港一直面對高成本、人才以及欠缺產業配套的挑戰,需要長時間培育和建立一個成熟的產業體系。內地的科技發展一日千里,其中各省市有一條經驗值得香港借鑒和學習,就是培育發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所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是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中的佼佼者,專注於細分市場、創新能力強、市場佔有率高、掌握關鍵核心技術、質量效益優的排頭兵企業,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進行認定,申請企業須為國家境內註冊並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的企業。截至2024年,內地已累計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2.4萬家,其中「小巨人」企業1.2萬家。在「小巨人」企業分布前十的行業中,有9個行業屬於製造業領域,其中計算機、通信和電子設備製造業、專用和通用設備製造業等行業是「小巨人」企業密集度最高的行業,培育專精特新的主要目標是攻克中國關鍵領域的「卡脖子」問題。
早在2023年3月,港交所宣布推出新特專科技公司上市機制,允許無收入、無盈利的內地專精特新企業來港上市,主要針對: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硬件、先進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新食品及農業技術的企業。但可惜的是,除了吸引這類企業來港上市之外,香港並沒有進一步思考如何培育本地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幫助香港產業復興。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的三份施政報告中,先後提出三項100億元計劃,目標就是推動「新型工業化」。第一個100億元的計劃是「產學研1+計劃」,用來支持大學的科研成果轉化落地;第二個100億元的計劃是「新型工業加速計劃」,對於那些具優勢的策略性新型產業在香港設立生產設施提供支持;第三個計劃就是「創科產業引導基金」,目的是引導市場資金來推動香港創科產業的發展。
最新發表的財政預算案中,特區政府預留一億元支持從今年開始落實的、為期兩年的「製造及生產線『升』級支援先導計劃」,目的是向本地的先進製造業提供配對支持,通過科技升級轉型。除了以上的資金扶持之外,內地各省市的一些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的政策經驗也值得參考。
引導港資「小巨人」回流發展
比如,江蘇省特別注重聚焦細分產業賽道,選拔「種子」企業,實施精準滴灌,聚焦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四新」類(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企業,做好跟蹤監測,實施精準定向培育。浙江省首創知識產權技術調查官制度,建立「專精特新」企業商業秘密保護與維護制度,形成跨部門協作、市縣聯動的知識產權維權體系,解決小微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難題。蘇州市完善公共服務平台體系,全方位為中小企業提供檢驗檢測、科技創新、創業輔導、融資、培訓諮詢等服務。創新開發「政策計算器」,將企業信息和政策信息進行智能匹配,實現精準推送,及時兌現,努力變「企業找政策」為「政策找企業」。南京市注重校企協同創新,設立省內首個專門服務專精特新企業的政策性融資擔保產品「專精特新保」,構建「零成本」民營企業轉貸基金。杭州市專門開發「專精特新貸」專板,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省級培育基地,支持杭實基金等國有資本與專精特新企業開展股權融資。
以上各省市政府的一些做法和經驗,相信有不少是值得香港借鑒。此外,引導港資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回流發展亦值得考慮。其中,台灣地區的經驗值得借鑒,當地曾推出相關政策來吸引企業回流,包括提供稅收、土地、資金支持等一系列優惠。
2024年,東莞共有366家企業評為廣東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其中29家是港資企業。如果從全國來統計,港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亦有相當的數量。根據香港未來產業發展的需要,適當引導部分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回流香港發展是值得政府思考的。
香港的產業發展除了面對高成本、土地、人才及產業配套等這些客觀條件制約之外,政府欠缺熟悉行業的產業規劃人才,以及相應的部門來支持香港整體產業的發展。而內地不僅有發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相關的部委,從中央到各省市都有完整的體系,而且不同部門也注重行業的研究、跟蹤,以及產業和園區的規劃,做到精準扶持,而這些都是目前特區政府所欠缺的。客觀條件雖然一時難以改變,但產業規劃人才是急需培育和發掘的。
鼓勵內企在港建「雙總部」
筆者提出以下建議供特區政府參考:一是學習內地經驗,制定港版「小巨人」培育計劃;二是爭取國家支持,比如把在香港註冊並依法進行生產經營的企業都可以納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專精特新企業的認定範圍;三是出台港版「小巨人」支持認證計劃,吸引內地的專精特新企業在港設立總部或生產基地。符合條件的可申請特區政府的補貼政策,此政策可以與《香港上市規則》第18C章關於支持內地專精特新企業赴港上市一起配合;四是學習台灣地區經驗,吸引內地港資「小巨人」企業回流香港發展,為這些企業制定專屬政策,鼓勵在香港建立「研發─中試─生產」基地;五是鼓勵內地「小巨人」企業在港建立「雙總部」基地,鼓勵在港建立研發和銷售總部,通過香港邁向國際。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研究員、香港國際金融學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