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全國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對香港而言今年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意義更加深遠,這不單在於這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第一個國家安全日,更在於經過這幾年的「黑暴」、攬炒,風波不絕,廣大市民都明白到國家安全與香港發展以至自身利益息息相關,都明白到「利莫大於治,害莫大於亂」這個道理。
以報道之名宣傳「港獨」
香港能夠由亂及治,在於中央的堅定決心,出台國安法、完善選舉制度,將香港從萬丈深淵中拉回。但也要清楚地看到,香港距離完全撥亂反正仍有很長的道路,不同範疇和領域的亂象仍然不斷,一些媒體仍然利用其所謂「第四權」的身份,從事勾結外國勢力、「煽暴造假」、挑戰國安的勾當。其中《蘋果日報》(《蘋果》)更扮演着最為惡劣、最為猖狂的角色。
在國安法之下,攬炒政客、反對派政客基本已經不敢造次,兵敗如山倒,一些攬炒議員為保住「糧支」都變得低調,不敢再挑戰國家安全底線。然而,在傳媒這一塊,國安漏洞卻仍然存在,《蘋果》等反中媒體,繼續以報道之名,行為「港獨」宣傳、挑戰國安法之實。例如《蘋果》近期就持續以大量篇幅為「港獨」分子宣傳,「介紹」他們的行動。
昨日在一篇名為「團體倫敦登廣告 宣揚香港民族」的報道中,《蘋果》就為「港獨」組織「港人組織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大肆宣傳,內文指「組織日前聯同五個在英支援港人組織,在英國主要道路刊登大型廣告,以香港『抗爭』畫面作背景配上英語口號,如『We Dare To Be Free』(我們敢於自由)等。團隊表示,希望向全世界告知「香港人冇放棄過」,將繼續宣揚香港人的不屈精神。」雲雲。
文中更列出這個「港獨」組織的背景、口號、宗旨,儼然是一篇「港獨」組織的宣傳稿。這樣的文章與其說是一篇報道,不如說是宣傳這些「港獨」組織、宣傳其「港獨」綱領。這些已經不是報道,而是政治宣傳、「港獨」宣傳,涉嫌違反國安法。
《蘋果》類似的掛羊頭賣狗肉報道還有很多,其共同點就是以報道採訪之名,利用報章版面為「港獨」、「分裂」勢力做宣傳。「公器獨用」,甚至在報道中列出相關組織的眾籌戶口,這是否變相宣傳捐助這些「港獨」組織?《蘋果》的所為是否在宣傳、煽動「港獨」、威脅及損害國家安全?這樣的報道是否已經逾越了國安法的界線?
市民所見,在「黑暴」期間《蘋果》已經自甘成為「黑暴」、外國反華勢力的文宣平台。負責挑撥民情,為暴亂火上加油,為此《蘋果》更加丟棄了僅餘的傳媒操守,公然造謠造假,如所謂「8.31太子站事件」、「新屋嶺事件」、「大批青年因反修例而被殺」、「盲眼女事件」等。雖然《蘋果》的謊言最終都被揭穿,但大批青年卻被《蘋果》煽動而前途盡毀,香港社會秩序和法治被嚴重摧殘,這筆賬必須跟《蘋果》這些媒體算清。
《蘋果》不除香港難安
國安法出台後,《蘋果》仍然沒有收斂,繼續抹黑、攻擊國安法,每日都有報道及文章造謠抹黑,甚至呼籲外國向中央施壓。《蘋果》的社評更走火入魔,猖狂地喊反中的口號,擺出一副「全面開戰」的姿態,更狂言要求圍堵中國雲雲。
這樣的報道和社評已經暴露出《蘋果》的本質,就是一份反中反特區的報章,其辦報目的就是成為外國反華勢力的輿論機器,在香港煽風點火,從而配合反中亂港分子亂中奪權。《蘋果》已是一份徹頭徹尾的反中報章。這樣一份以反政府為職志的報章,在全世界都不會容許,就如美國也不會容許一份以「肢解聯邦政府」為宗旨的報章存在,但奇怪的是,這樣一份報章仍然可以存在到今日,這不是咄咄怪事嗎?
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致辭中特別指出,中央政府將堅定不移肩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責任。特區要切實承擔起在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廣大香港同胞需積極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定義務。這些責任怎樣承擔?就是該反制的就堅決反制,該打擊的就堅決打擊,該清算的就堅決清算,不要有絲毫顧忌,更不要投鼠忌器。對反中亂港勢力仁慈,就是對港人殘忍。
《蘋果》已經成為香港國安的一大漏洞,《蘋果》不除,香港國安仍然存在漏洞,依法取締《蘋果》等「煽暴煽獨」、挑戰國安法的媒體,已是刻不容緩。
資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