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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熱話\資訊自由不變 香港重新出發\冼漢廸

時間:2020-07-01 04:24:15來源:大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簡稱香港國安法)昨日獲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後,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區政府公布實施,備受社會各界關注。某些一直以來與外國政要頻繁溝通的資訊科技業界人士近日多次向公眾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將對香港的網絡自由、資訊流通等造成寒蟬效應;又稱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將全面變成網絡審查和嚴格控制言論的地方雲雲,對此筆者不能認同。

  有關人士批評國安法會影響網絡自由、資訊流通自由時,多次用到「有機會」、「令人憂慮」、「相信」、「擔心」等字眼,無非是因為有關情況都是他自己猜測,並無任何真憑實據,筆者認為這些猜測均源於無知與偏見。

  事實上,基本法第23條列明,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但回歸23年來,這個憲制責任仍未落實,這段期間國家在國家安全上面對的挑戰日益增加,由於香港暫時難以找到合適時機重啟23條立法工作,故中央決定出手制定香港國安法,以最直接有效的法律方式維護國家安全。

  作為國家一個特別行政區,回歸以來,香港居民各項自由均受到基本法保障。但我們享有的自由從來都不是絕對自由,而是不影響和侵犯他人自由為界線的自由,這種有限制的自由,在歐美的民主國家亦如是。

  在實行「一國兩制」的香港,部分人在網上網下宣揚「港獨」主張,乞求外國制裁國家和香港,甚至對不同政見市民「起底」和行私刑,當有關言行對其他人的自由,甚至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時,現行法律沒有足夠阻嚇力,香港國安法此時便能發揮作用。

  對於部分業界人士擔心特區政府在國安法實施後會制定限制網絡自由的法律,令市民的私隱安全和通訊自由受損,這些都是毫無事實根據的揣測,提出這種揣測的人,部分是對中央欠缺信心,擔心中央會取消「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但事實上,回歸23年來,中央一直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

  要堵塞香港的國安漏洞,中央其實可以直接將內地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但中央考慮到香港的實際情況,在聽取包括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的多方意見後,決定度身訂造一條香港國安法。回歸23年來,基本法亦充分保障香港的資訊自由,致使香港憑藉各種優勢,成為亞洲光纖網絡的最大核心樞紐。

  再者,有別於外國國安法例的執行及決定權力在中央政府,香港國安法的執行主要倚賴本地執法和司法機構,充分體現出「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國安法亦使用一系列香港法律原則,如: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無罪推定、保障當事人辯護權利和公平審訊等,保障市民的合法權利。

  至於有業界人士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美國取消香港特殊待遇,會令外國投資者對來港投資卻步,甚至對香港創科發展造成負面影響。首先,筆者認為立法並不會減低投資意欲或窒礙本港創科發展。以美國為例,當地的國安法例遠比香港多、規範更仔細、懲處更嚴重,但當地的創科發展亦持續蓬勃,每年更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資者投資當地的創科企業。

  筆者希望有關人士明白制定香港國安法的大環境,是美國要遏制中國發展,刻意挑起貿易戰。對於一心要維持全球霸權的美國來說,遏制中國已成為其主要國策,所以在這個背景下,即使沒有香港國安法,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美國對香港實施高科技產品出口限制只是時間問題。

  筆者必須承認,外國政府利用香港國安法為理由禁止高科技產品出口本港,雖然在短期內會對香港業界造成一些心理影響,但長遠來說,因為法例為香港帶來穩定的營商環境,加上國家大力支持,配合成熟的基礎建設,香港可以吸引更多世界各地投資者及創科專才及技術落戶香港,進一步推動本地的創科行業。

  筆者期望香港國安法能為持續超過一年的黑色暴亂畫上句號,亦期望特區政府更加積極有為,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落實及宣傳香港國安法,讓香港可以重新出發。

互聯網專業協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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