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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海觀瀾\台當局「援港方案」違法  黑暴分子恐成「黑戶」\朱穗怡

時間:2020-07-07 04:24:08來源:大公報

  民進黨蔡英文政府口口聲聲說「台灣是法治社會」,但諷刺的是,破壞台灣法治、違反台灣法律的正是蔡政府自己。台當局陸委會上月中旬拋出「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政專案」,明顯違反島內「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該條例第22條明訂九種不符合申請居留台灣的情形,其中包括「現(曾)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等。眾所周知,在去年修例風波及今年遊行示威期間,香港黑暴分子打、砸、燒、搶的惡劣行徑顯然就是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香港警方也破獲多起由黑暴分子製造的炸彈案,可見這些黑暴分子與恐怖分子無異。台當局竟然要收留這些劣跡斑斑的不法分子,給台灣社會治安埋下定時炸彈。這究竟視台灣法治為何物?這難道就是民進黨所謂的「愛台灣」?這就是蔡政府口中的「為台灣民眾謀福祉」?

  台灣地區於1997年6月根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而制訂「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而該「許可辦法」第22條明確規定了香港居民不得申請在台灣居留的情形:一、現(曾)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未經許可入境。(二)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三)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四)有危害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五)參加或資助內亂、外患團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六)參加或資助恐怖或暴力非法組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七)有事實足認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至於第二至第九種情形包括虛偽收養、偽造入境證件、假結婚、體檢不合格、逾期停留等。

  台灣方面當年制訂以上這些不得申請入台的條件,是為了防範犯罪分子和暴力分子混進島內危害社會秩序和民眾人身安全,但如今民進黨當局卻無視島內法律法規,向香港黑暴分子「開綠燈」。這些赴台的港人根本不是台當局宣揚的「民主鬥士」,而是在香港殺人放火之後「着草」去台灣的亡命之徒。去年11月,黑衣暴徒在沙田馬鞍山港鐵站大肆打砸破壞。任職建築工人的李伯僅僅因為看不過眼、趨前理論,就遭暴徒點火燒身,一度危殆。在上水,數名市民因清理黑衣人掘起的磚頭而竟被黑衣人圍攻,清潔工羅伯頭部被黑衣人的磚頭砸中身亡。這些黑衣人滿嘴「民主」、「自由」、「法治」,但一位老伯僅僅因不同政見、不同立場就遭到兇殘對待;一位途人只不過是拍下暴徒的行徑,就被磚頭砸死。這是怎樣的恐怖「民主」?自去年下半年以來,不少市民因與黑暴分子意見不合而遭群攻,被打得頭破血流。黑暴分子的兇殘程度令人髮指。

  香港部分黑暴分子為逃避法律制裁而通過各種渠道進入台灣,甚至獲得台當局「援助」,顯然已經成為台灣社會治安的毒瘤。這些人在香港扔汽油彈、扔磚頭、街頭放火、破壞商舖、襲擊警察、圍毆不同意見的人士,事後卻能逃到台灣、安然無恙,以致這些人以為「犯罪不會受到制裁」,如此在台灣再次犯事的機率大增。台灣民眾難道會歡迎這些人?難道願意在自己身邊放定時炸彈?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17條還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應遞交的文件之一是「最近五年內警察紀錄證明書」,即「良民證」,但逃往台灣的香港黑暴分子正是在香港犯了事才「着草」,何來「良民證」?可見,民進黨當局收留香港黑暴分子於法不合。

  至於島內「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但香港黑暴分子逃去台灣根本不是因為在香港受到「政治打壓」,恰恰相反,這些黑暴分子無視香港法治,踐踏香港民主,到處放火打人,肆意破壞香港秩序,違反香港法律,完全不符合島內「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申請援助的條件。

  民進黨當局收留、援助香港黑暴分子,不僅違反台灣法律,更是讓台灣廣大民眾置於風險之中。不少台灣人都覺得,香港這些暴力的年輕人不要來台灣。正因為台灣民意反對,台當局原本應上月初公布的「援港方案」足足拖了半個月才公布,而且把援助方案包裝成「吸引香港專才赴台的方案」,以糊弄台灣民眾。

  然而,紙包不住火。這個違反台灣法律、且不受台灣民眾支持的「援港方案」還能維持多久?已是不言而喻。香港黑暴分子根本不符合申請居留台灣的條件,屆時抵擋不住台灣民意強烈反彈的蔡政府一句話就可以把在台灣的香港黑暴分子踢走。而無處可去的黑暴分子恐怕會淪為「黑人黑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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