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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境外不是法外地 維護國安無死角

時間:2025-07-26 05:01:23來源:大公报

  警方國安處昨日公布懸紅通緝包括袁弓夷在內的19人,涉在境外成立及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干犯《香港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國安處果斷亮劍,既展現堅定維護國家安全、打擊反中亂港勢力不手軟的決心和能力,也證明境外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任何組織涉及危害國家安全,都一定難逃法律懲處。

  這次被通緝的19人分成兩個層級,袁弓夷、何良懋等9人是所謂「香港議會」的核心組織者,錢寶芬等10人是宣誓就任的所謂「議員」。其中,袁弓夷等4人此前已被懸紅100萬元通緝,本次新增的15人各被懸紅20萬港元。這種差異化的懸賞策略,體現警方對涉案者危害程度的法律評估,同時也顯示其組織內部的分化態勢,從一開始就是「烏合之眾」。

  袁弓夷等人自2022年就提出極端口號,以及籌組「香港議會」的非法主張,並計劃於2023年底舉行選舉,揚言要發動100萬人參與投票,選出35名「議員」,而「議會」有權制憲、立法、建立政府機構云云。然而,由於認受性及知名度極低,反應冷淡,選舉期一拖再拖,延至今年5月舉行,但仍只有18人參選,結果選出15人,而總計只有約15700張有效「選票」。最可笑的是,在15名「當選人」中,僅10人宣誓就任所謂「議員」,另外5人拒絕宣誓就任,臨陣脫逃。

  所謂「香港議會」選舉淪為自娛自樂的笑柄,「示威」變「示弱」,彰顯了香港國安法的強大威懾力,也反映香港社會人心思定,珍惜當前來之不易的安寧和發展局面。移民海外的一些港人同樣有愛國愛港之心,不屑與極少數冥頑不靈的反中亂港分子為伍。

  儘管袁弓夷等只是烏合之眾,危害性卻不容小覷。首先,他們公然主張「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更狂言招募人員接受軍事訓練,以非法手段推翻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彰彰明甚。其次,在10名所謂「議員」中,有6人是來自在台灣成立的反中亂港組織「香港民主建國聯盟」的成員。該組織的4名在港成員於兩星期前已被香港警方拘捕,當中3人涉「串謀分裂國家」罪被起訴,其中一人年僅15歲,反映境外反華組織透過網絡利用在港年輕人,煽動並荼毒他們參與危害國安的違法活動。

  值得一提的是,參與所謂「香港選舉」的1萬多人,同樣有干犯香港國安法之嫌。《香港國安法》第22條定明,任何人參與用非法手段,推翻香港特區政府機關,即屬違法;第23條定明,任何人協助他人進行第22條所指的行為,亦觸犯法例。換言之,參與投票的人,也可能被拘控。還有,那些為非法選舉捐過錢、提供過技術支持的人和組織,一樣涉嫌違法。警方加強調查,順藤摸瓜,有機會找出潛藏在香港的亂港人馬,將其「一窩端」。切斷境內與境外亂港分子的勾結管道,境外亂港勢力就難以在香港搞風搞雨。

  事實證明,袁弓夷等人的非法選舉非但達不到其政治圖謀,反而自我暴露,為警方國安處重槌出擊、境外亮劍提供了機會。香港國安法第37條及38條明確了域外效力條款,即使犯罪行為發生在境外,只要是針對國家和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香港警方都有管轄權。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國安處迄今已多次向逃亡境外的反中亂港骨幹分子發出懸紅通緝令,反映國安體系已從填補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不設防的漏洞走向主動出擊,在域外效力下編織全球追逃網絡,為「犯國安者,雖遠必逮」寫下最佳註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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