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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可「好死」 不願「歹活」

時間:2022-07-05 04:24:13來源:大公报

  圖:台灣近年出生率低,「少子化」現象不利台灣長遠發展。\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台立法機構今年4月三讀通過私校退場條例後,掀起一波「跳車潮」,許多私立大學雖未列入預警名單,卻急着處置校產退場,寧可「好死」不願「歹活」。

  全台私立學校產業工會分析,私校退場條例通過後,私校退場呈「雙軌制」。被列專案輔導名單的私校須遵循退場條例,改善期限較短,招生、財產處置限制較多。許多私校預見未來幾年會有危機,先一步規劃依照「私立學校法」退場,保留處置的彈性。工會表示,部分私校選擇趁還有足夠資金時走「私校法」的途徑盡快退場,而非繼續辦學,長遠來看可以提供較為良好的補償措施,對教職員也有一定保障。不過,退場畢竟是相當重大的事情,提前或輕易對外宣布,恐怕提早斷了學校生路,引起校內師生恐慌,形成兩難局面。

  教育主管部門解釋其中差異。若按退場條例,私校只有2年改善時間,學校要積極辦學擺脫專案輔導名單;或在2年內走向全面停招,緊接着在停招當學年度結束時停辦,算下來走到解散最多3年。未列輔導名單的私校,則可循私校法退場。學校停招後,可以等所有學生畢業後才停辦,停辦後還有3年可申請改制、復辦、與他校合併等,等於有6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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