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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國安五法」修法重點

時間:2020-07-09 04:24:29來源:大公報

  法案名稱 修法重點

  「刑法」 「外患罪」範圍納入大陸、港澳與境外敵對勢力。

  「國家機密保護法」 公務涉及機密之退離職人員出境管制最長6年,泄密最重判刑15年。

  「國家安全法」 提高「為敵發展組織罪」刑責、軍公教若成「共諜」,將被追回退休金。網絡也納入「國安」範疇。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五條之三 兩岸協商簽署政治議題之協議,應經過「立法院」雙審議及人民「公投」。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少將以上退役將領、涉密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終身管制參與大陸政治性活動,若認定妨害「國家」利益及尊嚴,且違反情節重大,最重將剝奪月退俸。

  (大公報整理)

  「反滲透法」三大爭議

  法規內容

  不得接受滲透來源的委託、指示或資助而從事捐贈政治獻金、競選、游說、擾亂社會秩序、妨礙集會遊行等相關活動,違法者將背負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100萬至500萬元的罰金。

  三大爭議

  1、違反程序正義

  國民黨批評民進黨「不願意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詳細審查,也不願多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而親民黨也表示「沒經過行政部門、立法院委員會討論,就完成立法,完全違反程序正義」。

  2、內文過於模糊

  由於民進黨針對「反滲透法」的規範項目過於模糊,國民黨憂心在大陸的台商、台生恐陷入險境。馬英九曾表示「反滲透法定義太模糊,若法條通過民眾很容易被入罪」。

  3、沒有施行細則

  親民黨質疑,「反滲透法」12條文中沒有施行細則,又無主管機關,將來該法誰執行誰認定,一旦「反滲透法」成為空法、無上法,後面就全亂了。

  (大公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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