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2025立法會換屆選舉「講解重點」Q&A
Q:立法會職權?
根據《基本法》,立法會是香港特區立法機關,負責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批准稅收與公共開支,質詢政府工作及處理居民申訴。其與政府既互相制衡又良性互動,契合社會需求、惠及民生,與市民生活緊密相關。
Q: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的立法過程?
2021年3月11日,全國人大通過相關《決定》;3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基本法》相關附件;特區政府據此修改本地法律,《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於5月31日刊憲生效。
Q:為何要認識和參與完善後的選舉制度?
選舉制度是特區政治體制的重要部分,完善後可確保「愛國者治港」,全面落實「一國兩制」,維護憲制秩序、提升治理效能,鼓勵市民投票選出優秀議員,建設美好香港。
Q:選舉委員會的主要職能和構成?
職能包括選舉和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部分議員。由工商金融界、專業界等五個界別組成,共1500名委員,兼具廣泛代表性與整體利益考量。
Q:立法會90個議席如何分配?候選人需符合哪些條件?
議席通過選舉委員會選舉(40席)、功能團體選舉(30席)、分區直接選舉(20席)產生。候選人須為愛國者,通過資格審查,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維護國家與香港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