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何俊賢昨日在立法會食衞事務委員會上表示,讓寵物進入食肆需考量周全,例如狗毛或沾染餐具及食材,其排洩物或身上如果帶有細菌和寄生蟲亦會威脅客人健康,而寵物如突然跳上餐桌或衝撞送餐人員,亦可能導致他人或其他寵物受傷,引致法律糾紛。議員陸瀚民則引述業界擔心餐廳需花費高成本去改裝,以符合發牌要求。
謝展寰回應指,食物安全及衞生為首要考慮,凡涉及製作或處理食物的區域,例如廚房,乃至火鍋店及燒烤店均禁止狗隻進入,而管束狗隻行為一向由寵物主人負責。謝展寰相信,餐廳未必需要很大投資在裝修或設施上,只需付140港元便可更改牌照或增加條款。政府會以發展人畜共融社會為整體方向,但仍需時間改變文化及習慣,令市民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