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圖:鄰居鄧先生表示,政府收回資產超標租戶單位做法合理。右圖:鄰居包先生表示,出事母子平日皆較為沉默。\大公報記者盛德文攝
【大公報訊】記者鄭文迪、盛德文、莫雲報道:天水圍天恩邨一對患有精神病母子因瞞報資產獲發出「遷出通知書」,他們上訴後,房屋署恩恤讓二人暫居,但母子先後墮樓身亡。事件近日引起關注,曾為上訴委員會成員的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碧如認為,房署在發出「遷出通知書」的同時,協助事主申請中轉屋及轉介社工跟進,並恩恤兩人暫住公屋,做法已情理兼備,事件屬不幸。有街坊對母子離世感唏噓,但認同加強對公屋戶資產審查的做法。
黃碧如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房委會向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時,會給予資料告知租戶,在收到通知書15天內可提出上訴,及後上訴委員會會安排聆訊。上訴委員會成員獨立於房委會和房署人士,且非公務員,一般而言,上訴委員會小組審理案件時,除案情外,亦會考慮雙方陳述等因素。根據報道可見,房署收回公屋的流程是跟從程序,對事件感到不幸和難過,但欣賞房署提出日後會優化安排。
鄰居認同需要善用公屋資源
大公報記者昨日在天恩邨恩穗樓現場所見,涉事母子居住的單位現時已無人居住。鄰居鄧先生對《大公報》記者表示,母子二人分別年約60多歲及30多歲,平日較沉默,甚少主動與街坊打招呼,曾從閒談得悉,母子有領取綜援。媽媽談吐正常,不似患有精神病,兒子不時在樓下走來走去,神情貌似有點異於常人。出事前,女兒經常在晚上9時許來探望兩人。對於母子離世,鄧先生感唏噓,指婆婆在4月份離世後,8月初有警察上門了解,才知其子亦離世,從未聽過兩母子提過公屋調遷及不開心的事。
另一名鄰居包先生則表示,住上址十多年,見證該母子搬進來,並於前年為家居油漆翻新。媽媽今年4月墮樓離世後,曾見過兒子在街市食飯,彼此曾互打招呼,「我都是見有警察上門來了解兩母子的情況,知道兩母子先後離世」。他認為,政府加強對公屋住戶資產審查,要求資產超標者騰出公屋予有需要人士,做法合理。
房屋署昨日回覆查詢表示,有關個案的租戶早前被發現在等候獲配公屋期間,於2015、2016及2017年填報聲明書時隱瞞申報兩項資產,故不符合入住公屋的資格,房委會遂向其發出「遷出通知書」。該租戶其後向獨立的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聆訊於今年2月下旬進行。小組綜合考慮後,確認房委會發出的「遷出通知書」。
房署職員在上訴裁決後,主動審視該戶家庭的最新情況,並決定以恩恤方式讓租戶暫住現居單位,職員亦向租戶家人清楚解釋收回單位的原因,但同時表示十分明白租戶的特殊情況,因此詳細解釋了相關的恩恤安排。此外,房署亦協助聯絡社署,轉介其個案至明愛天水圍綜合家庭服務中心跟進,並協助他們申請入住寶田中轉屋。
房署將檢視並探討改善流程
不幸事件發生後,房署和社署一直聯同社工為家屬提供協助。房署將認真檢視並仔細探討進一步改善及優化工作指引及流程,特別是與有特殊需要租戶有關的個案。房署會本着情理兼備的原則,更小心注意有關處理每宗有特殊情況租戶個案的做法,在執行工作時更細心聆聽他們的需要,盡力理解、體諒和支援有關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