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巡邏已成為內地及西方多國提升治安管理和應急反應的重要工具。消防處於2017年成立無人飛行器系統小隊,應用無人機協助滅火及救援工作;而警務處則於2024年10月正式成立警察無人機隊,協助各總區執行警察飛行任務。首階段於今年5月在邊界警區及西九龍總區推行,以配備熱像儀及夜視鏡等功能的無人機巡邏,為期3個月。在確保市民私隱方面,警隊大型活動重點及搜查組警司高仲英指出,最重要的監管是無人機每次飛行也會有數據紀錄,事後可以拿數據作出對比,而飛行紀錄會保留兩年。
反光貼及紅藍閃燈供識別
譚柔慧督察表示警方在執行無人機巡邏任務時,所有操作均嚴格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等相關法規,確保市民私隱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她指出在行動或巡邏時,警方會採取多種方式提前告知公眾,包括預先在巡邏區域設置告示,明確標示該公眾區域正在進行無人機巡邏。譚柔慧說:「這些告示的設置按照個人私隱專員公署』的建議及指引。」
譚柔慧補充,警用無人機機身貼有警察反光貼,並配備警用紅藍閃燈,確保公眾能夠清晰辨識。無人機巡邏以即時觀察為主,僅針對公眾區域進行高空巡視,除非發現有具體案件的偵查需要,否則不會對特定建築物內部進行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