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莫思年報道:《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明年1月20日起生效,教育局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更新處理懷疑虐待兒童及家庭暴力個案的程序,主要分為兩類通報要求,強制舉報嚴重虐兒個案,以及其他虐兒個案(非《條例》所規定嚴重虐兒個案)的一般通報及處理。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機制下,當學校人員有合理理由懷疑學生「正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時,須強制盡快舉報,包括身心虐待(例如骨折,燒傷,神經線、肌肉或肌腱擴毀或導致大量出血、喪失知覺等)、性侵犯,以及疏忽照顧等。任何危及兒童心理健康,例如精神錯亂及長期心理創傷,也屬嚴重傷害類別。學校應制定校本機制及流程,協助人員就懷疑個案作舉報和跟進。過程中,任何人士不得故意阻止/阻礙指明專業人員作出舉報,或披露作出舉報的指明專業人員的身份。
至於其他非嚴重類別的懷疑虐兒個案,則按一般通報程序處理,包括即時通知校長啟動校本危機處理機制,並委派學校社工及專責人員了解被虐事件,再根據個案是否社署已知個案進行通報,如是「已知個案」,學校應盡可能在辦公時間內把個案通報服務課,提供有關學生的資料,由服務課社工進行初步評估。
通告又提及在處理懷疑虐兒個案時,負責的服務單位會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有關學校人員應出席,並擬備書面報告。
加強性教育 提升保護意識
在預防兒童性侵犯及處理懷疑個案方面,教育局鼓勵學校透過不同方式,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例如教授學生認識身體與保護自己的相關課題,設計相關的學習活動,運用故事時間、早會、午會、周會、班主任課及講座等,進一步加強性教育。學校亦可就與性有關的問題推行預防性和發展性的輔導活動。就處理懷疑性侵犯個案,無論有關學生是否返回學校,學校人員應參閱《保護兒童指引》附件「與懷疑被性侵犯的兒童接觸時應注意事項」及「通報懷疑性侵犯事件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