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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優勢/確保「一國」權威 保留「兩制」活力

時間:2025-06-19 05:01:35來源:大公报

  眾所周知,法治的權威在於落實。王江指出,香港國安法不僅明確了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勢力等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其法律責任,還細化了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訴訟程序。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警方國安處和律政司等專門機構的協同,形成了有力的執行機制。中央與特區執法、司法主體依法分工、互補協作,進一步鞏固了香港的安全防線,也為社會治理現代化積累了寶貴經驗。

  「從治理架構來看,國安法的實施,鮮明體現了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的統一。」王江對大公報記者表示,中央依法設立駐港維護國家安全機構,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不可或缺的關鍵環節,但這並不會取代特區自身的執法權、檢控權和獨立司法權。特區繼續依法獨立行使司法權和終審權,保持普通法制度和海外非常任法官制度,最大程度保障居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這種制度安排,既確保「一國」的權威,也保留「兩制」的活力,維護了香港獨特的法治傳統和高度自治。

  在王江看來,更為重要的是,國安法的出台和嚴格執行,有效維護了香港社會的法治秩序和憲制秩序,防範和懲治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切實保障廣大市民的合法權利和基本自由,營造了更加穩定、公正、安全的社會氛圍。近年來,香港治安持續改善,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經濟、金融、法律等領域煥發新活力,國際競爭力不斷提升。事實再次印證,國家安全與繁榮穩定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只有築牢安全底線,香港才能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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