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鄭文迪報道: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25年房屋(修訂)條例草案》,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政府表示,歡迎立法會通過修例,將於下周五(20日)刊憲,賦權房屋署署長指明通知書格式的修訂將於刊憲後生效,其餘三項新措施,包括嚴重濫用公屋行為刑事化、賦權獲授權人員要求可疑人士提供個人資料,以及延長檢控時效等,將於明年3月31日起生效。房委會將加強宣傳,確保公屋居民及市民理解新措施的內容。
條例通過 明年3.31生效
修例引入打擊嚴重濫用公屋的新罪行,若將公屋單位未經授權而出租、佔用等即屬犯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萬及監禁1年;賦權房委會人員執行職務時可要求涉嫌違例人士提供身份證等個人資料,以及建議延長虛假陳述、拒絕提供資料、非法讓與罪行的檢控時效。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表示,2022年7月至今年3月底,政府收回8200個被濫用或違反租約的公屋單位,相當於一個大型屋邨,節省資源超過82億元,相信修例可進一步阻止相關人士以身試法。她強調,執法會情理兼備,確保公屋住戶不會誤墮法網,幫鄰居補習、在家工作等,均不屬於濫用公屋行為。
法案委員會主席陳健波表示,每宗濫用個案都會剝奪基層家庭上樓機會,有必要修例捍衛珍貴公屋資源,保障基層市民住屋需要。九龍中立法會議員楊永杰稱,過去公屋租戶違規的成本太低,條例缺乏阻嚇力,修例令房委會「變成一隻真正有牙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