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甯漢豪:檢討機制 更精準發驗窗令

時間:2025-05-17 05:01:37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審計署早前發表審計報告指出,屋宇署的強制驗窗計劃推行不如理想,有機會忽略一些高風險樓宇。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日在立法會政府賬目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會檢討現行制度。

  審計報告指出,截至去年,有約2.6萬份強制驗窗令未獲遵從,當中43%逾期超過3年至11年半。根據現行機制,大廈如在5至10年內曾收過驗窗令,即使過去一年發生墮窗,屋宇署不會再要求該大廈強制驗窗。在2023年及2024年,就有31幢樓宇因為曾發生墮窗事故,而未被列為「目標樓宇」。

  立法會政府賬目委員會昨日召開公開聆訊,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屋宇署除了按大廈樓齡發出強制驗窗通知,對過去一年曾發生墮窗事故的樓宇,亦會考慮納入需發出驗窗通知的樓宇名單;按現行做法,若該樓宇在事故發生前已曾收過強制驗窗通知,署方就未必因應墮窗事故再發出驗窗通知。

  她認同這個做法應該檢討,「因為過了一段時間的驗樓通知,就是過了一段時間,既然去年跌窗,應該盡量納入再出通知,這一點我們已請署方再作檢視。」她表示,屋宇署需就近年樓宇墮窗事故的統計數字進行分析,有助將來更精準地揀選樓宇以發出通知。

  對於有議員關注,按照機制,一個屋苑內若有個別大廈或單位的風險評分高,整個屋苑都會被要求強制驗窗,是否符合成本效益。甯漢豪回應稱,若風險較高的窗戶涉及公用地方,難以由一幢樓宇的業主負責,而是需由法團處理,但她認同若涉事窗戶不屬於公用地方,就未必需要整個屋苑驗窗,希望屋宇署考慮調整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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