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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會修訂條例首二讀 孫玉菡:加強維護國安

時間:2025-05-01 05:01:41來源:大公报

  圖:勞福局局長孫玉菡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2025年職工會(修訂)條例草案》昨日(30日)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建議被裁定干犯危害國安罪行者,不得任職工會職員或作為申請新工會登記的發起人,並賦權登記局局長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需要,拒絕工會新登記或合併申請。勞福局局長孫玉菡(見圖)動議二讀發言表示,修例旨在加強維護國家安全,並完善職工會規管制度,促進職工會健康發展。

  干犯危害國安者不得任職工會

  孫玉菡強調,在2019年黑暴事件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及團體意圖以職工會為幌子,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活動。修訂建議將加強職工會登記局局長監督及管理職工會的法定權力,更有效履行在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孫玉菡表示,修例草案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建議賦權登記局局長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需要,拒絕工會新登記或合併申請;禁止被裁定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人士在任何職工會任職或發起工會;加強登記局局長規管及調查職工會的法定權利等。

  孫玉菡重申,修訂建議針對性加強維護國安及完善職工會規管制度,同時顧及香港居民、組織和參與職工會的自由和權利,對合法合規職工會的運作不會構成任何負面影響。當修例獲通過後,訂定條例會在刊憲當日後的6個月屆滿時實施,其間勞工處會加強宣傳及編製參考資料,協助職工會理解及遵行修訂。

  立法會議員林振昇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會擔心如果曾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帶領工會,有機會重犯一些國家安全法例,又指相信政府可能覺得這對社會影響比較大,所以可能有此安排。

  林振昇亦指,對於曾經違反國家安全法例的人士,其他保障仍然存在,仍可接受工會服務等,這些都沒影響參與勞工事務的一些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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