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35+顛覆政權案」中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5人罪成,去年11月分別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當中4人昨日刑滿出獄,包括范國威、毛孟靜、譚文豪及郭家麒。多位立法會議員指出,任何人都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凌駕於法律,這些人服刑後應反思自己造成的破壞,在重新投身社會後從事有利於「一國兩制」事業的工作;「35+顛覆政權案」亦應成為社會重要的警示教材,守法才能為個人、香港和國家創造更好的未來。
2020年7月,案中被告就立法會換屆選舉籌辦所謂「初選」,協議在當選立法會議員,並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後(當時即是35+席位),對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不予區別否決或拒絕通過,意圖癱瘓特區政府運作,迫使行政長官屈服於亂港分子的要求。
案件對社會具深刻警示意義
立法會議員陳勇表示,「35+顛覆政權案」對社會尤其是青年人具有深刻警示意義。案件中的部分涉案者原本擁有一定社會地位,但由於涉嫌嚴重違法行為,最終鋃鐺入獄。這些人服刑後應反思,不應繼續危害香港及國家利益。他呼籲市民認清事實,守法才能為個人、香港和國家創造更好的未來。
立法會議員梁熙認為,「35+顛覆政權案」中首批刑滿的被告出獄,充分反映出相關法例的懲治效果,而有關的事例亦會成為社會重要的警示教材。他希望社會可以從中學習,了解相關罪行的嚴重性,切勿以身試法。同時,梁熙亦希望相關人士可以洗心革面,認真反思自己過往行為對香港社會造成的危害。
立法會議員顏汶羽表示,「35+顛覆政權案」的判決證明,任何違法行為必然會受到法律制裁,任何人都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凌駕法律,不能有僥倖心理。他認為,全港市民及國際社會都可以通過這個案件看到香港的司法獨立不受任何政治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