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東蘭閣大業主被指長期欠交管理費,連同罰息,欠款或已超過750萬元。圖為物管的資料顯示,欠交管理費須罰息1%。下圖:根據前物業管理公司紀錄,指大業主2015年時已拖欠管理費等費用超過190萬元。
商舖業主佔大業權份數而不繳交管理費等現象並非冰山一角,與東蘭閣情況一樣,長沙灣順寧道日輝大廈的地下、一樓、二樓及三樓部分屬於商業部分,由單一大業主日昇製造廠持有,業權份數佔該廈一半,達52%,而該廈法團沒有按照大廈公契,向大業主徵收管理費。
一名住宅小業主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向業主立案法團及物業管理公司訴訟,結果去年12月20日土地審裁處頒令該小業主勝訴,法團須從2024年4月1日起每年按該公契規定,向商業業主徵收管理費;但小業主要求追收大業主欠交的二百多萬元管理費卻敗訴。
根據土地審裁處2024年12月20日頒下的判案書,顯示日輝大廈法團一直提供的都只是「不完整的預算及財務報表」,從來沒有要求商業業主(大業主)提供其開支數據,致使該法團的預算及財務報表缺漏,只包含了該法團支付的住宅部分的公用開支和一般開支的總和,沒有提供該屋苑的一般開支全貌。
難尋完整財務報表
因此,審裁處裁定申請人(小業主)未能證明該法團需要向商業業主徵收該聲稱未徵收款額的指控,申請人的「追款」請求被審裁處撤銷。
東蘭閣小業主陳先生以此剛審結的案例表示,他們小業主擔心即使向法庭訴訟,贏了法團,卻因沒有足夠及完整的大廈財務資料,最終未能追討大業主從未繳交約七百萬管理費!「我們就是怕這漏洞,贏法團唔難,但要追返大業主無交的管理費難,法團多年來無公開完整的財務報表,以日輝大廈為例,該名小業主好勇,單人匹馬去打官司,贏一半輸一半,她向土地審裁處提出要求頒令,追返大業主欠交二百多萬元的管理費,就因資料不足計錯數,被法庭撤銷追數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