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盛德文報道:近年詐騙案件及牽涉傀儡戶口的洗黑錢活動有增無減。觀塘區警方於本月9日至21日展開代號「曉光」的反詐騙行動,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洗黑錢」等罪拘捕12人,分別涉及全港多區11宗詐騙及洗黑錢案,涉及30名19至88歲的受害人,損失共約670萬元,當中一間公司損失達450萬元。
利用市民搵快錢心態
12名被捕者包括9男2女本地人,以及1名內地男子,年齡18至51歲,最小僅18歲。分別涉及包括網上購物騙案及電話騙案等。
調查顯示,大部分被捕者為傀儡戶口持有人,涉嫌被詐騙集團以金錢利誘開設銀行戶口,或將自己銀行戶口售予犯罪集團處理犯罪得益。被捕者中,2名本地男子及1名內地男子已提堂,其餘人士獲保釋候查。
據警方統計資料顯示,去年涉及洗黑錢罪行被捕的人數高達8607人,較前年上升了44%。其中,逾7700人為傀儡戶口持有人。有調查顯示,在這些出賣銀行戶口的人士中,不少是搵快錢為數千元出賣自己的銀行戶口。
《大公報》去年12月底的搵快錢調查報道,曾直擊不法分子利用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軟件廣發帖文,明目張膽利誘市民搵快錢出賣戶口供犯罪集團洗黑錢。
警方重申,「洗黑錢」乃嚴重罪行,市民切勿開設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或將銀行戶口借予他人作非法用途。根據香港法例,干犯「洗黑錢」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