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圖: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天開會,審議收緊公屋「富戶政策」的建議安排。左圖:房委會建議公屋富戶須繳交2.5至4.5倍淨租金。
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將於今天開會,審議收緊公屋「富戶政策」的建議安排。大公報記者獲悉,房委會建議調整富戶額外租金,由現時「兩級制」變成「三級制」,富戶最低租金水平由現時的1.5倍淨租金,增至2.5倍淨租金,最多要繳付4.5倍淨租金;現時超過入息限額五倍的住戶,須遷出公屋的安排不變,但若公屋租戶在兩個申報年期內入息超額四倍,就必須遷出公屋。若有關建議獲資助小組通過,最快可望於今年10月實施。\大公報記者 曾敏捷
行政長官去年在施政報告提出,為加速公屋單位流轉,需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提高富戶額外租金及降低富戶入息限額。
1200戶入息超額4倍
消息人士向大公報記者表示,房委會已有初步方案,建議提高富戶額外租金,由現時「兩級制」變成「三級制」,超過入息限額兩倍但不高於三倍的住戶,須交2.5倍淨租金,較現時須交1.5倍淨租金增加約67%;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三倍但不高於四倍的住戶,須交3.5倍淨租金,比現時的兩倍淨租金增加75%;超過公屋入息限額四倍但不高於五倍的住戶,現時只需交兩倍淨租金,但日後須交4.5倍淨租金,較現時大增125%。
消息表示,房委會建議現時超過入息限額五倍須遷出公屋的安排維持不變,但建議新增「踢走級別」,若公屋租戶在兩個申報年期內即四年內,入息超額四倍、但不高於五倍,也必須遷出。
據了解,公屋住戶現有約42000戶屬於富戶,佔住戶總數的大約5%。當中36000戶正繳交1.5倍租金,接近6000戶繳交兩倍租金,約200戶入息超過限額5倍而又未遷出,正繳交市值租金。另外,目前有約1200戶的入息超額4倍、但不足5倍當中約400戶持續繳交額外租金超過4年。其中3.79萬戶正在繳交1.5倍租金、5800戶繳交兩倍租金,110戶入息超過限額五倍而又未遷出的租戶,正繳交市值租金。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梁子穎表示,現時有公屋戶為避免繳交額外租金,故意從事薪金不超出公屋規定入息限額的工作,或從事無收入紀錄的工作,情況不利勞動市場和庫房收入。他認為,若額外租金可按超出收入比例增加,居民更容易接受,做法亦更公平。
倡推新措施鼓勵富戶置業
梁子穎又認為,目前未必是合適時機收緊遷出公屋門檻,因為部分公屋家庭即使收入增加,被納入為富戶,但未必已儲夠錢置業。他建議政府考慮推出計劃,允許有意置業的公屋戶在指定年期內,即使超出入息限額亦能繼續居於公屋,幫助他們儲錢置業。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表示,收緊公屋富戶政策不應令更多的一般公屋住戶變成富戶,而政府應該「紅蘿蔔加大棒一起做」,增加誘因鼓勵富戶向上流,包括考慮設立「公屋富戶儲蓄計劃」,將租戶每月繳交的額外租金儲起,將來用作購買資助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