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劉婆婆因治療肺癌而花光了畢生積蓄。
「一個月要四萬元的藥費,我不知如何支付,無辦法之下我只有申請綜援。」80歲的劉婆婆去年八月因呼吸困難就醫,確診肺癌第四期。考慮其年齡,醫生推薦服用免費第一代肺癌標靶藥,卻在一、兩個月後副作用頻發,今年一月還因肺炎住院。經醫生會診後,給予三個方案:每月自費約四萬元的第三代肺癌標靶藥、免費化療和紓緩治療。劉婆婆認為紓緩治療等同於等死,化療對她這個年紀也難以承受,第三代藥成唯一希望,惟高昂的藥費卻令她卻步,「我向醫生一再查詢,他說由於癌細胞沒有上腦,又沒有檢出特定的細胞病變,因而不獲資助或豁免。」她又指為了治病,子女四處籌錢,她自己也用盡了棺材本。如今,銀行戶口裏僅剩三、四萬元,她表示無奈下,只能申請綜援,期望能獲得藥費減免。
個案二 李母申綜援遭拒絕
同樣的困境也降臨在李先生一家。他表示87歲的母親不幸被確診患有第四期肺癌,醫生告知,最好的治療是服用第三代肺癌標靶藥。每月四萬元的藥費,即使對於經濟條件不錯的家庭都不是小數目,何況他們只是普通家庭。他又指在向駐院醫務社工查詢後,得知符合資格的綜援人士可免費服用此藥。然而,李先生指替母親申請綜援時,卻被以正在申請外傭照顧母親為由拒絕。有關社工向他表示,聘請工人照顧母親被視為子女供養的一部分,代表母親有額外收入,因此不符合申請條件。這讓李先生感到十分委屈和不滿,他覺得這樣的規定不合理,既要求病人支付高昂藥費,又不允許聘請工人照顧病重的家人,最終只會使有需要的病人更加依賴政府救助。在權衡之下,他只能選擇放棄申請外傭,以爭取母親的綜援資格。
個案三 Raymond取強積金買藥
「我提前領取自己的強積金買藥,山窮水盡才考慮向醫院申請資助藥費。」64歲的Raymond在2017年因咳嗽就醫,輾轉確診肺癌,當年六、七月手術切除右肺組織。2019年因癌指數升高服用第二代標靶藥,因工作自費購買。2020年4月轉用免費第一代藥,但癌指數仍上升。2021年肺部別處病變接受電療,2023年再次手術,術後開始服用第三代標靶藥。高昂藥價令他花光積蓄,他便提前領取強積金買藥,「山窮水盡」時想申請資助,卻因和醫護溝通誤解錯過時機,無奈只能回內地買藥服用。他無奈慨嘆,病人老實支付的代價便是散盡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