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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空油」刊憲列毒品 販運可囚終身增阻嚇力

時間:2025-02-15 05:01:39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政府昨日刊憲修訂《危險藥物條例》,將「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依托咪酯及三種類似物列為毒品,即日生效。禁毒專員李基舜昨日表示,販運有關毒品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相信對打擊「太空油毒品」可加大阻嚇力,提高青少年的警戒心。

  經修訂後,販運及非法製造有關毒品,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非法管有及服用有關毒品,最高刑罰為監禁七年及罰款100萬元。李基舜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2024年數據顯示,300名吸食太空油的人當中,226人是年齡21歲以下。他相信修例帶來的阻嚇作用大。修例亦賦權執法機構有更大權力,可向法庭申請充公販毒得益。

  《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將依托咪酯,以及依托咪酯的三種類似物,包括美托咪酯、丙帕酯和異丙帕酯,均納入管制。李基舜稱,過往政府化驗「太空油毒品」,亦曾化驗出這三種類似物,因此將這三種類似物均列入修訂令管制品,可避免毒販藉機將這些化學物質加入「太空油毒品」並向年輕人推銷。

  李基舜又透露,上月有兩萬名前線警員接受「太空油毒品」快速測試訓練,警方已利用試紙拘捕五人,「以往未必那麼容易確認是在吸食太空油毒品,要拿回化驗室化驗,很花時間。但現在有快速測試工具,可以立即有檢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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