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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屆政府不會就侮辱公職人員立法

時間:2025-02-07 05:01:40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公務員事務局前天(5日)去信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確認本屆政府不會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的行為。

  須考慮如何界定侮辱行為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聯同保安局和公務員事務局,已經與各中央評議會職方及主要公務員工會代表溝通,告知並向他們解說本屆政府不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決定。隨着政府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國家安全以及香港的社會穩定已得到有效保障。在中央政府的明確支持下,特區政府正全力拚經濟、謀發展。

  公務員事務局重申,政府絕不容忍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情況,並理解不同持份者對侮辱公職人員行為的關注。不過,環顧不同司法管轄區,專門禁止對公職人員作出侮辱行為的法例並不常見,如要推行相關立法工作會具相當挑戰性及爭議性,例如須考慮如何界定侮辱行為等。另一方面,目前香港的法例已經有就可能對公職人員造成阻礙或傷害的行為訂立罪行,包括《公安條例》下的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和《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下的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罪等。考慮到這些情況,政府認為目前未有需要以立法方式處理有關侮辱公職人員的行為。

  公務員事務局又說,政府會繼續善用現有法例及加強推行相應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措施,以阻嚇及減少對執法人員的侮辱行為。政府亦會提供培訓及熱線輔導服務等,加強公務員處理語言衝突的能力,協助他們管理壓力及維持良好的心理素質。政府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公民教育及宣傳,傳達公務員專業公正履行工作,以期獲得社會人士對公務員執行公務的尊重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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