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近年涉及竹棚架工作嚴重意外(部分)
【大公報訊】記者賴振雄報道:工業意外造成人命傷亡,一宗也嫌多!政府2023年修訂《職業安全條例》,包括提高罰款額至1000萬元及最高可監禁兩年,但工業意外仍不時發生。業界分析認為,工業意外問題根源在於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分判安排及人手不足,間接令問題加劇。有立法會議員表示,立法會本周三討論相關議題,期望可以修例提升中層管理的職安責任,讓業界上中下層一條心,提升安全意識。
工聯職安健協會副主席及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思傑昨晚回覆《大公報》查詢時表示,意外後有到現場了解情況,綜合現場工友描述或有三原因,其一是俗稱「拉猛」的連牆器破損或被剪斷,因而未能固定而倒塌;其二則是懷疑許多被拆下竹枝堆放棚架,沒及時取走,最終超重倒塌;至於第三個原因,據當時在一至二樓工作的工友透露,當時懷疑地面有一部打石屎機器撞到棚架,棚架倒向玻璃幕牆後反彈倒塌落地。
人手不足 生手勉強上陣
「類似的意外在去年也有發生,當前工業事故的高發,根源在於安全管理的不到位!」周思傑指出,總承判商與分判商着緊工程進度,工地一般有安全主任,但一般照顧整個工程項目,未必可以全方位仔細留意每一細節;另一重要角色是管工,如果管工可以作出更多安全提示,例如今次事件據傳是一部打石屎機器撞到棚架,只要管工及時提示,或許意外可以避免。周思傑認為,地盤安全管理需全員協作,各層級人員均需加強職安培訓,確保安全政策有效落實。鑒於現有安全守則多為自願性質,希望政府將其轉化為具有強制執行力的法規,以產生約束性和阻嚇力。
工聯會職安健協會顧問及立法會議員郭偉强向《大公報》表示,臨近歲晚部分工程或追進度,趕收工過農曆新年,導致忽略工業安全的重要性。郭認為,政府需加強巡查處罰、完善法例,並加大宣傳力度,政府2023年修訂《職業安全條例》,包括提高罰款額至1000萬元及最高可監禁兩年,有一定的阻嚇作用,但暫時未有針對中層管理的責任承擔要求,安全管理未能完善到位,屆時將會提出相關質詢及建議。
「建造業意外頻生,其實必須要反思!事實上,香港(建造業)由僱主、判頭、工人的安全意識也很差!」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余錦雄向《大公報》指出,「制度一直存在過多分判層數的問題!」余錦雄指出,現時建造業不少工程採用分判制度,將工程項目先分給總承包商,然後一層一層向下分判,往往難以確定各層的分判負責人,是否具備足夠的安全考慮,「分判制度下,很容易造成資訊混亂,形成責任互相推諉,甚至出現權責不清。」另外,建造業長期面對人手不足,雖然部分工程可以輸入外勞,但現時業界人手仍然短缺,資源短缺引致經常趕工或未夠熟練的工人勉強上陣,亦會帶來意外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