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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欠遣散費特惠款擬增上限 立法會今審議

時間:2024-12-16 05:01:25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賴振雄報道:政府近日建議,提高破產欠薪保障基金遣散費的特惠款項上限,由現時遣散費的首10萬元增至首20萬元,餘額一半維持不變,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今日將開會審議。工聯會權益委員會表示,有關建議可惠及僱員,而對基金的財政壓力輕微。工聯會建議政府,應持續優化各項特惠款項保障範圍,加強抽查監管防濫用。

  工聯會:可提高對僱員保障

  現時當有公司清盤後,如果未有支付員工遣散費、薪金及代通知金等,受影響員工可以申請破欠基金特惠項目。勞工及福利局建議上調有關遣散費的特惠款項,由現時遣散費的首10萬元,提高至首20萬元,餘額一半就維持不變,估計可以覆蓋86%的申請個案;至於欠薪、代通知金及假期就維持不變。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分析,如按現時首10萬元及餘額一半的計算方式,若僱員被拖欠遣散費達上限39萬元,向破欠基金申請特惠款項,最高只能獲得245000元;新調整建議下,最高可獲295000元,較現時獲得更多保障,相信新調整建議能夠幫助更多的僱員取得全數的遣散費。

  外界關注,上調遣散費特惠款項上限,可能會過度增加破欠基金的財政開支。根據政府提交的文件資料提到,截至2024年10月底,破欠基金的累積盈餘約73.3億元,且在過去四年均有盈餘,財政狀況十分穩健,按評估新調整建議的遣散費特惠款項,只會增加約2.2億元的額外開支,對基金財政壓力輕微。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指出,飲食、建造及零售業是申請破欠基金最多的行業,但經濟下行或市況不景時,行業從業員需靠破欠基金援助,除了上調遣散費的特惠款項,建議特區政府持續檢討擴大特惠款項的保障範圍,同時必須加強抽查,防止破欠基金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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