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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倡訂法律框架 管控新型風險

時間:2024-11-06 05:01:18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第二屆「融通與發展」法治論壇設置了「香港在服務國家制度型開放中的作用」和「以法治手段護航香港及國家可持續發展」兩個專題,以金融制裁、外國干預及人工智能發展為背景,深入討論如何透過法治手段管控和化解此類新型風險,以及法治建設對保障香港及國家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

  其中,在金融安全領域,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沈偉深入剖析了金融制裁與反制裁的發展。他指出金融制裁的非對稱性特徵,並強調在當前國際形勢下,中國企業需要建立完善的風險評估和內部控制機制。沈偉教授建議通過完善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推進人民幣國際化等途徑,在法治框架下應對金融制裁風險。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榮譽教授江樂士從國際視角,闡述西方主要國家反干預立法的發展趨勢。他指出,香港國安法的制定與國際立法實踐相互呼應,通過對比分析澳洲、英國、加拿大等地的相關立法,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既與國際接軌,又具有本地特色,確保了香港與國際社會的良性互動,又為香港的長期穩定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就人工智能管治,清華大學人工智能國際治理研究院副院長梁正認為,要建立有效的全球治理體系,應依託聯合國框架,建立包容性的多邊對話機制,採取「硬法」與「軟法」相結合的方式建構相關國際規則。具體治理架構上,需要在發展與安全兩個維度取得平衡:既要尊重市場規律和技術發展節奏,避免過度干預;又要建立適度的安全監管框架,確保產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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