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香港警方與律政司日前在警察總部舉行聯合記者會,匯報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專責小組的工作。中通社;下圖:2021年底揭發的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案已於10月7日完成審訊,33名職員罪成。資料圖片
2021年底揭發的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童樂居虐兒案已於本月7日完成審訊,34名涉案職員被控合共256項「普通襲擊」及「虐兒」罪,有33人被判罪成,其中31人被判囚4星期至64個月不等,二人被判處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及警方歡迎裁決,判刑彰顯公義,期望判刑能起阻嚇作用,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築起社會保護兒童的安全網。\大公報記者 古倬勳
警方及律政司在童樂居案發生後,翌年1月成立「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專責小組」,專責迅速處理涉及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等易受傷害證人案件,童樂居案亦成為專責小組接手的首宗案件,在分析大量文件,以及翻查逾6萬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童樂居案最終在半年內完成調查、法律意見及作出檢控。
翻查逾6萬小時片段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林曉敏表示,成立小組的目的是顧及受害人利益,盡量縮短他們等候處理案件所需時間,及整個程序可能對他們造成的影響和衝擊,並在有限的資源下希望做到「一條龍」,即由同一位檢控官和案件主管組成的團隊處理包括接報、蒐證、檢控等整個程序,強調「不可以贏了案件,但輸了受害人」。
律政司署理高級檢控官歐陽巽熙說,童樂居案的處理流程正反映了成立專責小組的抱負,雖然虐兒事件一件都嫌多,但有案件發生時,不論律政司或警方都會盡快盡力處理案件,毋忘成立專責小組的初心,希望證人可以早日重獲新生。
縮短受害人等候時間
警方今年首七個月錄得880宗虐兒案,當中385宗及495宗分別涉及性侵犯及身體傷害案,身體傷害案件中,最年幼受害人不到1歲,四成受害兒童年齡介乎6至11歲。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陳幸明指出,受害人年幼或有特殊需要,表達能力有限,照顧者疲勞或面對壓力時易失去耐性,長期累積的情緒或一觸即發引致虐兒案發生,重申社會所有人在預防虐兒事件方面都責無旁貸,相關調查、檢控及福利跟進工作亦刻不容緩。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將於2026年生效,律政司和警方正準備實務指引,為將來的調查和檢控工作做好準備,警方未來會加強培訓,包括社會對虐兒的認知和內部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