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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隊長:「試槍」才知真有軍火

時間:2024-05-09 04:02:27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涉嫌串謀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並槍殺警員,案件昨日(8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作供稱,放置炸彈及開槍殺警等,成員都未有同意過配合行動。黃還指曾向吳智鴻提出索取一支手槍,但要求吳對其他成員保密,承認是自己有私心,認為沒有必要讓隊員知道他進行殺警的危險行為。

  辯方律師昨日繼續盤問黃振強。根據控方開案陳詞,黃振強等人策劃在2019年12月8日的民陣遊行中,放置炸彈及開槍殺警。黃振強與吳智鴻在同年11月曾討論行動,黃振強在會面前一日曾與隊員見面,他在庭上承認,傾談間成員無同意過配合行動。

  辯方又指,同年12月3日黃振強再與吳智鴻等人討論12月8日行動,黃振強確認該次會面當日及翌日亦沒有與成員談及「大計劃」,主因是未決定好隊伍行動細節。黃振強亦只把吳智鴻傳送的炸彈和槍手位置的地圖傳送予「軍師」林銘皓,其他隊員並不知情。

  索槍殺警不告知「屠龍」隊員

  次被告張銘裕的代表大律師姚本成問到,黃振強於11月18日與同謀者吳智鴻會面時,有否向對方提及隊員間共識,黃回答沒有,只有向吳稱「呢邊會配合佢」,但如對方問及便會如實回答。

  黃振強亦同意,本案同謀吳智鴻11月與「屠龍小隊」成員就策劃殺警的行動「試槍」後,他才有感對方聲稱有軍火並非隨意「吹水」,而他曾向吳智鴻提出希望拿取一支手槍,並要求不要告知其他「屠龍小隊」成員,黃振強承認是自己有私心,認為「無必要畀佢哋知道我做啲咁危險嘅事」。

  黃振強又指,隨後吳智鴻又提及「唔想打就走先」,會有人使用自製手榴彈,黃則表示「我走先」,辯方問是否因害怕想先行離去,黃不同意但稱是第一次聽到吳有手榴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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