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表示,短訊告票使用以「#」號開頭的「#HKPF-eTT」。
【大公報訊】記者盛德文報道:警方公布,將於今年6月15日開始,實施以電子方式發出告票,同時推出「電子交通告票平台」的專屬網站(www.etrafficticket.gov.hk)及流動應用程式,車主和司機可以透過應用程式核實及查閱電子告票,並以新的電子繳款方式於網上清繳罰款。為讓市民有充分時間適應,計劃初期將會「雙軌並行」,即在發出電子告票的同時,繼續於現場向違例人士發出實體告票。警方建議駕駛者盡量用電子告票清繳罰款。
警務處將在下月15日起,逐漸實施告票電子化。警方昨日在簡布會表示,屆時如車主、駕駛執照及相關牌照持有人,已經向運輸署提交已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警方在發出告票時,就會根據該電子聯絡方式發出電子告票。如提供的是流動電話,違例人士會收到短訊告票;如提供的是電郵地址,違例人士則會收到電郵告票。在計劃推出初期,為讓市民有足夠時間適應電子交通告票,警務處將會實施「雙軌並行」的過渡安排,即在發出電子交通告票的同時警方會繼續提供告票列印本,並放置於車輛的擋風玻璃或直接給予違例人士。
為免重複繳款,違例人士只需要利用其中一張告票繳交罰款便可。如駕駛人士或車主仍未向運輸署提交已核實電子聯絡方式,他們將不會收到電子告票,警方會繼續沿用現時方式,向違例人士發出實體告票。「雙軌並行」是過渡安排,長遠而言,將取消實體告票,達至交通告票無紙化,建議駕駛者盡量用電子告票清繳罰款。
短訊或電郵不會附超連結
警方強調,已登記參與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的「短訊發送人登記制」,發出的短訊告票會使用以「#」號開頭的「已登記的短訊發送人名稱」─「#HKPF-eTT」。不論是短訊或電郵告票,都不會附有任何超連結,若市民收到附有超連結的手機短訊或電郵,該訊息必定為偽冒,切勿隨意點擊任何電郵或短訊內的超連結。在未確定對方身份前,切勿透露任何個人或賬戶資料。如有懷疑,即打防騙易熱線18222與反詐騙協調中心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