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本港有18163輛的士,包括15250輛市區的士(紅色)、2838輛新界的士(綠色)和75輛大嶼山的士(藍色),平均每日載客量接近100萬人次。
的士為乘客提供直達目的地的個人化運輸服務,分為4座位和5座位。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必須按照計程錶(俗稱「咪錶」)計算車費;法例規定,除個人手提行李外,的士不可以用作運載貨物,所以乘客不應租賃的士作運載貨物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