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計劃成員強積金權益
除從多方面「主動出擊」跟進強積金違規個案,積金局正研究修例優化現行機制,推行分層附加費安排,目的是促使僱主及早繳付拖欠供款及附加費。
(二)降低收費
局方正推進「積金易」平台項目,將可推動強積金行政費下調。而針對強積金行政費以外的其他費用(即受託人費、保薦人費同投資管理費等),局方亦要求受託人制定五年策略,繼續推動減費。
(三)增加強積金充足度
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自2019年推出,目的是透過稅務誘因,鼓勵僱員額外供強積金,為退休生活開支作更充足準備。同時,亦會定期檢討強積金供款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以提升強積金充足度。已開始2022-2026年周期檢討的相關工作,會適時向政府提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