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新一輪消費券即將發放,市民須提防有關詐騙訊息。
消費券第二期的2000元將於7月16日發放,政府近日透過致電或短訊形式,抽查登記人以審核其領取資格,包括是否在香港居住,並要求在三天內致電回覆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或承辦商。有騙徒趁機假冒秘書處或承辦商,以電話或短訊形式騙取個人資料,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日表示,現已確認有10餘宗冒認個案,如涉及欺詐將轉介警方跟進。警方呼籲,如收到聲稱消費券計劃秘書處職員來電,應提高警覺,切勿輕信。如對方以不同理由索取個人或財產資料,應主動向秘書處查證。
對於如何分辨來電或短訊真偽,政府稱,當局的來電不會播放電話錄音、短訊不會附有連結、不會向登記人直接索取個人資料。同時,當局只會通過特定電話號碼致電或發出短訊(詳見表)。
不會因遲回覆而失去資格
騙徒無所不在,嚇怕不少人擔心收到的消費券短訊是否偽冒,可能因此錯過回覆真的抽查短訊。政府發言人澄清,市民不會因3天內未回覆短訊而喪失領取消費券的資格,只要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秘書處會安排盡快補發消費券。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根據消費券計劃的資格準則,登記人須符合「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要求。在審核登記人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時,會以其是否在緊接合資格日期,即2023年5月29日之前的36個月一直不在香港,作為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被抽查的登記人會收到秘書處或其承辦商發出的短訊,邀請其聯絡秘書處或其承辦商提交相關文件,證明符合有關要求,例如工作紀錄、住址證明、就學紀錄等。被抽查的登記人可以電郵向秘書處或其承辦商提交文件,或把文件親身交到秘書處。
《大公報》昨日聯絡正在台灣工作和生活的港人黃先生,他可以接收由香港發出的電話短訊,他回覆的電郵未有顯示身在香港境外地方。黃先生說,自己沒領取去年和今年的消費券,「其實,我仍然保留登記消費券的電話號碼,每年也會回港探親,如果想領取消費券,仍然可以領取,就算抽查,只要我回覆電郵,相信政府也無法知悉我目前身在台灣,只是我覺得,我大部分時間不在香港,所以不領取了。」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莊國民提醒市民,如有任何相關疑問,可致電185000查詢。\大公報記者易曉彤、賴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