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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之有理/誰勒索了誰?\屈穎妍

時間:2023-02-09 04:24:02來源:大公报

  近日,著名導演張婉婷為英華女校學生拍攝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引發羅生門,新聞在城中鬧得風風火火。

  紀錄片中被拍了十年成長故事的兩位同學,忽然反面不認人,在媒體發表萬言書控訴導演,說她們一直不情願地被拍攝,電影也在她們不情願之下「被公映」。

  連日來,媒體的助力、網民的轟炸,令導演被千夫所指,一齣得獎電影,在社會壓力下,成為犧牲品,電影公司決定把戲落畫。

  《給十九歲的我》其實去年8月已在香港國際電影節首映,之後再參加台北金馬影展、布拉格亞洲電影節、倫敦東亞電影節,並在今年的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中奪得最佳電影獎殊榮。

  在世界走了幾個圈,原來在被訪者眼中都不算公映,除了當事人,愈來愈多人跳出來指責導演說,電影的公開上畫未徵得被訪者同意,她們由頭到尾都不想拍。

  拍了十年、上映大半年,幾個成年人現在說,是被迫的、被騙的、被情緒勒索的,整件事,很不合情理。

  一切,源於1月27日,那天開始,所有是非、對錯、觀眾評價,都180度轉變。

  那天,政府宣布成立「推廣香港新優勢專責小組」,目的是推廣及唱好香港,小組招攬了來自不同界別的代表人物加入,而電影界的代表成員,叫張婉婷。

  自那天起,網上不斷有人呼籲大家杯葛張導演新上畫的電影《給十九歲的我》,亦有人指責張導因利益被收編,藉《給十九歲的我》一片來幫忙說好香港故事,所以,紀錄片中的女孩全部被出賣,成為唱好香港助攻的一員。

  一切清晰不過了,所有不合情理都變得合情合理了。

  電影公司明明清清楚楚跟學生及家長簽下同意書,然後開始了十年合作。不只導演一人,還有整個攝製隊十年的努力、英華女校的配合、投資者的金錢……因為兩個女孩說:我不高興,一切就付諸流水。

  她們不斷用一個詞「情緒勒索」來形容自己過去為何不情願仍繼續拍下去。今天,她們不也是用自己的情緒來勒索導演、勒索電影公司、勒索英華女校,以脅迫電影下架嗎?

  法治是什麼?不是看情緒,而是靠合約、靠承諾。一齣簽了同意書拍攝的紀錄片都可以因為兩個女子一句「不高興」、「不情願」而被推倒,那以後新聞記者不用做訪問了,導演也不用拍紀錄片了。更重要,是政府也不用找人為香港做事,因為你只要跟政府沾上邊,可能立即會被圍插,隨時損失慘重。

  誰說反對力量已瓦解?一套紀錄片的落幕,已讓大家見識到反政府的暗黑力量大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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