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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關員涉呃房津逾16萬 認罪候判

時間:2023-01-18 04:23:51來源:大公报

  【大公報訊】記者葉浩源報道:廉政公署早前揭發一名海關總關員詐騙政府房屋津貼,訛稱曾有遠房親戚入住,實將單位出租,涉款逾16萬元。被告違反申請者須在有關物業居住,而且不得把物業出租或分租等規定,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被告彭子康(45歲),承認一項「欺詐」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名,獲准以現金保釋。其母鄧玉芳(68歲),已退休,被控同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則獲撤控。裁判官黃國輝將案件押後至3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發生在2017年1月,時任海關高級關員的被告向庫務署申請自置居所資助計劃下的房屋津貼,涉及一個由他與其母共同擁有的元朗物業。該計劃獲批申請的合資格公務員可每月獲發津貼以償還物業按揭貸款,為期最長120個月。相關規則及指引列明,申請者須在有關物業居住,而且不得把物業出租或分租。

  訛稱租客是遠房親戚

  被告於2017年6月起獲每月發放津貼約3900元。惟庫務署於2020年10月發現彭子康按揭戶口年度結單上的通訊地址並非上述地址,懷疑他違反入住規定,遂展開調查,要求他提供有關遵守入住規定的書面確認,以及水費和電費單副本等。被告回覆庫務署,聲稱有遵守入住規定,並提供水費及電費單,但單據登記人屬另一人。他訛稱對方為一名曾入住該物業的遠房親戚,其後已遷出,而實際上對方是其中一名租客。

  廉署接獲庫務署轉介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的母親於2016年8月至2021年2月期間把上述單位出租給不同租客,而被告則居於另一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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