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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視鏡/讓電動單車合法上路\蔡樹文

時間:2022-05-21 04:23:54來源:大公报

  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車及「風火輪」等電動移動工具,現時法例都被歸類為「汽車」,一直不獲批准使用。運輸署與香港科技園公司合作進行一項為期6個月的電動移動工具先導試驗,在5月至11月,於白石角介乎港鐵大學站至香港科學園,長約3公里的單車徑試驗兩種主要電動移動工具。

  環顧深圳河以北的大灣區,小型電動單車市場發展十分成熟,以廣州為例,當地已立法限制電動單車的速度,並實施發牌制度。在歐美地區,無論歐盟、英國及美國,都訂定電動單車的安全標準,容許某個速度之內的電動單車可合法在路面行走。

  根據「碳達峰」、「碳中和」的要求,未來的電動交通工具將成主流,當中,電動單車為解決城鄉結合部出行的交通安排,發揮積極作用。奈何香港這類型交通工具,仍被視作「汽車」,不能合法地在道路上行駛。

  新界西北及新界東北是香港未來發展重點,兩個新發展區同處城鄉結合部,未來當地居民的出行方式,與香港實現「碳中和」目標關係密切。故此,當局應持開放態度,汲取其他地區經驗,讓電動單車走上合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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