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表示,就僱主在第五波疫情期間收集及使用僱員個人資料發出實用指引,包括僱主不應收集與在工作場所預防或控制新冠病毒無關或不必要的個人資料,大部分情況下,收集僱員之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資料,例如疫苗接種紀錄,可被視為不必要或不相稱。
公署表示,由今年1月1日至3月18日,共接獲157宗收集僱員健康狀況資料查詢,因此發出相關指引。指引要求僱主只應收集必要個人資料、不應收集與工作場所防疫無關個人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