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網媒《立場新聞》仍為反中亂港分子及外國勢力「搭台」,頻頻刊登或轉載煽動違法、鼓吹暴力的文章和訪問。警方國安處昨(29日)執法拘捕七人,包括六名《立場》高層或前高層,以及正在還押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他們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另身為記協主席的《立場》副採訪主任陳朗昇亦被帶走助查。至於已逃往英國的創辦人蔡東豪則被通緝。
消息指,今天警方落案起訴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到西九龍法院提堂。
警方已凍結《立場》多達6100萬元資產,並調查其資金來源,包括《立場》英國所設分社營運的真正目的,是否勾結外國勢力等。《立場》昨日發公告表示即時停運。
法律界和新聞學者支持國安處的行動,認為今次完全是依法作出拘捕,並齊聲斥責有人假借新聞工作,進行違法勾當。\大公報記者 黃浩輝(文) 突發組(圖)
即時停運 遣散所有員工
《立場新聞》昨日下午發出公告,指已即時停止運作,包括網站及所有社交媒體立即停止更新,並將於日內移除,所有員工已即時遣散。
昨日被捕七人,包括《立場》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前總編輯鍾沛權、前董事吳靄儀、何韻詩、周達智、方敏生,另一人為正在大欖懲教所還押的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她涉嫌參與《立場》撰文。陳沛敏與鍾沛權為夫婦,全部人涉嫌提供平台發布煽動性文章,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煽動意圖罪。而陳沛敏前日(28日)與壹傳媒黎智英等六人,亦在法庭被加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案件仍有人被警方通緝,包括已離港《立場》創辦人蔡東豪及余家輝等人;國安處昨日清晨持法院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1發出的法庭手令,調動逾200人,兵分多路到各目標人物的寓所採取拘捕行動,各人被押返警署扣查,其後押解林紹桐到觀塘開源道辦公室蒐證,逗留約三小時,檢走約33箱證物,包括大量電腦、文件及50萬元現金等。
警搜記協陳朗昇寓所
另一隊人員持法庭手令,搜查記協主席、《立場》副採訪主任陳朗昇沙田顯徑邨的寓所搜查,檢走了電腦、手機等,其後將陳押上七人車,駛至其大埔帝欣苑「老家」繼續搜查。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被捕三男四女(34至73歲),包括該網媒的編輯和時任董事,他們對編採和公司策略擔任重要角色。保安局局長亦根據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三發出凍結財產通告,共凍結該公司6100萬元資產。
李桂華指出,涉案網媒涉嫌於2020年7月至今年11月,不斷刊登多篇帶煽動性文章,企圖達到引起藐視香港政府、對香港司法的憎恨、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煽惑其他人使用暴力,或唆使他人不遵守法律和不服從合法命令。
疑與外力合謀危害國安
他舉例說,該網媒文章中曾形容香港的所謂抗爭者「被失蹤」和「被侵犯」,這些文章刊登時間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全部毫無事實根據的惡意指控;另外,形容某宗案件的審訊中,提到是「中共赤裸地濫用權力,用法庭展示隻手遮天的威能。」令市民對司法產生憎恨。
李桂華續說,文章形容「中大事件」中「一些綠色軍裝的防暴警察,用槍對準遠處的黃頭盔。」「雖隔着防毒面罩,仍看到前方的警察開槍掃射。」及聽到有人說:「燒晒佢啦。」他指案件已審訊,但從未見到提及的畫面,但仍於文章中出現。這些煽動性的文章亦包括煽動其他人分裂國家、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或呼籲外國制裁香港特區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通常由被捕人或所謂行國際線的逃犯以博客身份提供,有時亦會以獨家專訪等形式刊登。其中一篇博客作者稱他當時舉辦很多不同的集會,創立代表團前往不同的國家游說,撰寫多份制裁名單;另一篇獨立專訪文章中,作者講出所謂「香港獨立」,明顯煽動分裂國家。綜觀上述情況,警方認為「有很強烈的證據顯示該網媒與所謂行國際線的逃犯或人士,是容許、合謀利用其平台煽動他人憎恨特區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引致危害國家安全」。
被凍結的款項達6100萬元,是國安處歷來偵破的案件之中最多一次。李桂華說,警方發現大量資金是不收贊助及訂閱的安排,加上其廣告業務不多,「點解資金可以充裕到可以在英國開一間分社呢?」加上涉案網媒以報道本地新聞為主,「又點解需要開英國分社呢?」因此警方特別調查幾方面,比如其資金來源、公司包括其英國分社營運的真正目的、有否與他人合謀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例如勾結外國勢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