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鄭文迪、黃浩輝報道: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成員、資深測量師何鉅業指出,舊樓劏房普遍存在三大隱患,當中包括防火設備不足,走火通道亦可能被雜物阻塞,一旦發生火警,容易釀成嚴重人命傷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亦建議,政府亦應設立一整套專為規管劏房而設的建築物安全及防火條例。
何鉅業指出,四成劏房少於13平方米,空間細小,間牆不耐火,一旦發生火警,容易波及其他單位,住戶更是逃生無門,「很多劏房的走廊及樓梯間堆滿雜物,無指示牌、更加無後備電燈,難以逃生」。劏房管制小組曾建議政府要求劏房業主為每間劏房提供獨立煙霧探測器、手提式滅火筒和滅火毯,可惜未納入立法建議,他認為當局應加強宣傳,「若人人都認為是標準配備時,業主自然會提供」。
促訂劏房防火條例
至於其他劏房隱患,包括衞生安全及樓宇結構安全,何鉅業說,部分劏房的座廁、洗手盤全部接駁同一條污水渠,亦有部分渠管的斜度不夠,疫情下容易有播疫風險。他認為,政府落實劏房租務管制後,應通過加強劏房資訊發放及監管,逐步取締環境較惡劣的劏房。
另外,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亦建議,政府亦應對劏房這類「畸形」的住房產物,設立一套專門的建築物安全及防火條例。因劏房的負重量高,或影響樓宇結構安全,另外劏房住戶的雜物亂放走廊,亦會阻礙走火通道。招國偉建議政府針對劏房的安全結構及防火措施,釐訂一套規管條例,例如規定單位內安置防火氈、消防花灑喉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