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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緯倡設選舉監督委員會

時間:2021-02-23 04:24:32來源:大公報

  圖:郭文緯建議成立選舉監察委員會,接受市民舉報議員涉嫌違反誓言。

  【大公報訊】記者海芯葆報道: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廉政公署前副專員郭文緯認為,現行的選舉法例只能保障選舉程序公平,但不能確保參選者是愛國還是反中亂港分子。他建議成立選舉監督委員會,接受市民舉報議員涉嫌違反誓言,然後安排執法部門例如廉政公署或警隊調查,如果屬實,可由律政司向法院正式提出取消其議員資格,甚至檢控。

  郭文緯認為,第一個問題是現時各級選舉的選前審查機制並不充分。以2018年立法會補選為例。反對派劉小麗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後,劉小麗提出選舉呈請,法庭裁定劉小麗勝訴。選前審查的效果並不理想。他建議,應成立一個更有認受性的選舉監督委員會,由特首委任社會有名望人士和相關政府部門人員為委員,負責全面審批每名參選者資格,並設立一個上訴委員會,由退休法官做主席,令上訴可以盡快處理。除非法院有充分理據,否則不應接受選舉呈請或司法覆核。

  他又說,部分攬炒派議員與外部勢力勾結,捐款醜聞和賬目不清事件頻出。他建議參選者要申報有否持有外國護照包括BNO、現在或曾經在外國機構工作、接受捐款等詳細資料。另外,參選人要通過憲法和基本法的基本常識考試,這樣才有資格參選。

  設立舉報、調查和處罰機制

  郭文緯又指出,第二個問題就是缺乏選後調查和糾錯機制。攬炒派將議員身份當作「護身符」,當選後胡作非為,例如在第六屆立法會會期內,攬炒派惡意「拉布」,暴力破壞立法會秩序。他認為應該設立有關舉報、調查和處罰機制,而立法會應盡快修改立法會程序和行為守則,並設立懲罰機制和簡化彈劾程序。選舉監督委員會在這方面亦可以發揮監察作用。

  第三個問題是選舉安排未能充分調動選民投票積極性。郭文緯表示,應鼓勵更多沉默的選民投票,例如安排內地投票、郵寄選票或長者優先投票等,甚至可以參考新加坡的選舉安排,實行全民強制投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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