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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追蹤/律師會:黃馮資金未有解凍時間表

時間:2021-01-13 04:23:35來源:大公報

  就黃馮律師行有前文員涉嫌挪用客戶款項而被介入接管事件,香港律師會昨日召開網上記者會,強調苦主不能透過專業彌償(律師保險)申索,只能再找律師按民事方式處理,苦主則批評律師會對他們漠不關心和反應慢。

  律師會亦表示,目前未有資金解凍時間表,因為黃馮律師行賬目混亂,況且解凍亦要等候法庭判決;介入的中介律師樓已盡力按時間迫切性處理未完成的交易。另據了解,黃馮律師樓全體員工被解僱。\大公報記者 關據鈞

  香港律師會重申,是根據香港法律第159章賦予的權力,介入黃馮律師行。該會又指出,作出有關行動的決定,是因為根據調查結果,理事會有理由相信該行一名前文員不誠實挪用該行的客戶款項,包括透支客戶款項,及容許不合資格人士成為客戶賬戶的簽署人。

  稅局:考慮減免逾期罰款

  就苦主的損失方面,香港律師會明言現時的法定專業彌償計劃,為律師在民事申索中提供彌償保障,而非一個為公眾而設的誠信基金,所以根據《規則》,受介入影響的當事人不可以根據專業彌償計劃作出通知和申索。律師會解釋,彌償並不包括不誠實、欺詐性行為或欺詐性不作為。對於苦主的情況,律師會建議苦主再找律師商討有否理據提出民事申索。對此苦主群組作出回應,批評律師會對受影響苦主仍然漠不關心。

  律師會亦提到,中介人正日以繼夜工作,按個案的迫切程度處理,但現時未能為整個過程給予一個實際可行的時間表,只會盡快公布提出客戶款項的申索程序,包括派發及收回申索表格。

  會方又稱,不能過早公開事件,若介入行動前已廣為人知,可能令控制該律師行的人得知此事,繼而預先採取損害律師行客戶利益的行動,包括攜客戶款項潛逃,並銷毀可以牽連他們的文件和紀錄。

  對於跟進行動,律師會補充,包括呼籲其他律師行協助受影響者;與不同政府部門聯絡,例如呼籲印花稅署寬免遲交印花稅的罰款;向包括律政司司長、財政司司長、運輸及房屋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金融管理局提供最新消息,並呼籲考慮由政府提供協助;亦通告了司法機構政務長、土地註冊處和破產管理署、地產代理監管局、消費者委員會等。他們亦聯絡香港銀行公會,呼籲銀行考慮為該行當事人提供支援措施。

  稅務局印花稅署回應,若納稅人因有關介入事件而未能在限期前為其物業交易文書加蓋印花,印花稅署會考慮減免相關的逾期罰款,而納稅人可自行或經其新聘任的律師向印花稅署提出申請,並可向印花稅署申請分期繳付;如交易告吹,則可在兩年內申請退還已繳付的印花稅。

  黃馮律師行解僱全體員工

  另外,香港文職及專業人員總會指出,黃馮律師行員工被拖欠薪金。據了解,員工由律師行其中一名合夥人開設的耀鴻(香港)有限公司聘用,承包行內的文書工作。該公司董事向所有員工發通知,由周一(11日)起解僱全體員工,估計工資連遣散費等至少達200萬元。跟進事件的工聯會鄧家彪指出,希望有關董事能簽署「無力支薪聲明」,令員工可以盡快完成法律程序。

  就這宗事件,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指出,已委派一專責隊伍跟進,目前正從民事訴訟事宜方向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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