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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3.8萬台幣擬「着草」 襲警地盤工囚四年

時間:2020-09-26 04:23:29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暴亂以來首宗經抗辯被裁定罪成的暴動案昨日宣判,26歲地盤工於去年6月26日參與包圍警察總部,並對一名便衣警員施以兩拳一腳,昨就暴動等三罪被判監四年。

  涉暴動等三罪 審前棄保

  庭上披露,被告在開審前棄保近一個月,警方緝拿他後,在其暫住單位搜獲38000元台幣,懷疑他打算潛逃台灣,但事敗收場。區院法官郭啟安判刑後特別作出結語,強調「暴力就是暴力」,不會因所謂「崇高理想」而改變,呼籲年輕人勿再以身試法。

  被告岑曉麟(26歲)並無案底,他在中六畢業後曾修讀護理註冊前課程,但未能完成課程,他於2018年加入建造業。他涉於去年6月26日干犯本案被起訴,獲准保釋,但案件於去年11月21日移交區院審理時,他無故缺席聆訊,接獲警員致電時即掛線,法庭遂頒拘捕令通緝。

  去年12月17日,警方在太子道西一單位,將岑曉麟緝拿歸案,法庭下令將他還押,他至今未就缺席提供任何解釋。但庭上透露,警方尋獲岑曉麟時,單位內另有一對男女,警方在岑的旅遊袋內檢獲38000元台幣、漫遊sim卡等,顯示他有意潛逃往台灣。該筆38000元台幣於昨日被法庭充公。

  法官:暴力就是暴力

  法官郭啟安判刑時強調,暴動罪的判刑必須具阻嚇性,以反映法庭致力維護法治這香港核心價值。法庭判決,岑就其暴動罪入獄三年十個月、普通襲擊罪判囚五個月,他在開審前承認的「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則判囚兩個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即時監禁四年。

  郭官在散庭前語重心長交代結語稱,他於2017年判處旺角暴動案一名被告入獄時,已告誡年輕人不要因一時衝動而以身試法。不料三年後,他又要將一名無案底的年輕人判監,為此「實在感到無奈」。郭官指出,「暴力就是暴力」,呼籲年輕人不要再因個人的所謂「政治主張」或「崇高理想」,做出違法行為。

  便衣警形容「身處絕境」

  案情指,灣仔警察總部於去年6月26日遭數以千計暴徒包圍,外牆被扔雞蛋,各出入口被雜物圍堵,現場影片拍攝到岑曉麟參與其中。其間,一名準備上班的便衣警遭暴徒圍毆,被迫在平台上撿起水刮自衛,便衣警作供形容當時「身處絕境」。

  由於岑曉麟身高達1.94米,便衣警認得曾被岑施以兩拳一腳襲擊。警方憑閉路電視片段追查行蹤,去年七月將他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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