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鄧炳強批評有人藉無理指控來試圖打擊警方的執法能力\大公報記者馬丁攝
【大公報訊】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涉去年7.21元朗暴動被捕,但他以自己曾經報案為由辯駁。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日見傳媒時指出,警方是基於事實及證據採取行動,報案非免責條款,強調即使報案人犯法亦會拘捕。鄧炳強又批評有人藉無理指控,試圖打擊警方執法能力。
犯法者想脫罪?
不會成功
鄧炳強指出,有人指控7.21元朗暴動涉及警黑勾結,屬無理指控,目的是打擊警方執法能力,令犯法的人、想犯法的人或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得以脫罪,「我想話畀大家聽係唔會成功」。
他又說,在7.21事件中,警方快速應變部隊於39分鐘後到場,情況並不理想,與市民期望有落差,會作出改善;對於有質疑當晚警員未有抄下白衣人身份證資料,鄧炳強稱,警員會視乎現場情況做決定,例如是否有危險、會不會構成混亂等。
鄧炳強又解釋,前日警方未得授權播放新聞片段,因事出倉卒,但相信片段能讓市民得知真相、增加知情權,希望各傳媒基於公眾利益及知情權不要太介意,承諾警方日後如採用傳媒資料,會事先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