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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緊急執法 法例容許無需手令

時間:2020-07-05 04:23:29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文軒報道:對於香港國安法條文指,警方可以不用特首批准就可以搜查處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表示,現行法例亦容許警方在無手令的情況下入屋搜查,更何況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或遇到有多年經驗的國家級的對手。他亦說,香港國安法立法後,香港治安和嚴重犯罪風險已比過去12個月低。

  李家超昨出席電視及電台節目時稱,現行法例容許警方在無手令情況下入屋搜查,如涉及槍械管理方面等特別情況,「若情況緊急,取手令是不切實可行的」。他說,對於維護國家安全,有些可以用一般案件概念,但有些是有別於一般案件的,「因為對手不同,是國家級的,是有多年經驗的」。

  有權取DNA樣本助查案

  李家超指出,以往一直未能就基本法23條立法,對哪些行為違反國家安全並不明晰,現時香港國安法條文清晰指出哪些是違法行為,目的是防範、制止和懲治。他說,香港國安法立法後,香港治安和嚴重犯罪風險已比過去12個月低,其中一個原因是,以往一些進行「港獨」、勾結外部勢力的人及組織或退場或解散,減低了國家安全的風險。

  對於警方向十名涉違國安法被捕人士檢取DNA樣本,李家超表示,只要警方認為有助查案,就可以檢取DNA樣本。被問及遇到涉國安案件是否要出動飛虎隊,他說,修例風波中曾經搜出槍械及爆炸物,警隊會用最嚴厲的手段打擊犯罪。

  至於中央政府在本港成立駐港國安公署,負責監督、指導特區政府處理國家安全事務,李家超不認同公署及國家安全處有從屬關係,但認為條例實施初期,兩者需要磨合及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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