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課本可否年年改版?
A:不可以。為減輕家長的經濟負擔,由2010/11學年起,出版社須遵守印刷課本「五年不改版」的規定。已列入「適用書目表」超過五年的印刷課本,出版社必須提出充分的理據才能申請改版。申請改版的課本經教育局評審後,並確認改版內容較舊版有大幅改善,才會獲得批准。
(備註:除初中「生活與社會科」的課本外,已列入「適用書目表」的印刷課本五年內皆不接受改版申請。)
Q:「重印」與「重印兼訂正」課本是否「改版」課本?
A:不是。「重印」與「重印兼訂正」的課本都不是「改版」課本,學生可以繼續用舊版課本。
Q:「重印」與「重印兼訂正」課本有什麼不同?
A:「重印」的課本:只更改植字的錯誤,課本無須通過評審程序。
「重印兼訂正」的課本:內容修訂幅度不大,課本須經教育局審批後方可再版。
出版社在「重印」及「重印兼訂正」課本時,課本的外貌不能作任何改動。出版社亦必須以「勘誤表」或「附頁」形式補充或修訂有關資料,並透過學校將資料免費給予使用舊書的學生。
Q:電子教科書不涉及印刷程序,是否因此可以隨時改版?
A:資訊科技發展迅速,電子教科書可因應技術優化或資料更正而作適時更新,而課本使用者於訂購有效期限內,可免費獲得有關課本的更新版本。如電子課本的更新涉及學科內容、學習活動、學與教流程的改動/增減/替代,出版社須向教育局申請改版,經教育局評審後,並確認改版內容整體上較舊版有大幅改善,才會獲得批准改版。
資料來源:教育局《課本面面觀:家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