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投訴政府派員記錄行蹤侵私隱 許智峯上訴被駁回

時間:2020-03-26 04:23:32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2018年因強搶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手提電話,被裁定普通襲擊等罪名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圖),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投訴政府長期在立法會大樓記錄議員行蹤,行為涉違反《私隱條例》。公署早前已表明,政府人員在立法會大樓執行通傳應變職務不涉及違反《私隱條例》規定,故不繼續處理,許智峯其後提出上訴,惟上訴再被行政上訴委員會駁回。

  記錄議員行蹤合乎公眾利益

  私隱公署昨日發表聲明,指行政上訴委員會前日(24日)頒下判詞,裁定許智峯在上訴中提出的六項理據均被駁回。委員會認為,政府記錄議員行蹤關符合法的目的及合乎公眾利益,而立法會議員亦應預計自己在立法會大樓內公眾地方的行為會被記錄。

  委員會亦確認私隱專員當時不繼續處理許智峯投訴的決定,包括政府執行通傳應變職務時,並無違反就收集個人資料與其目的之相關性和沒有超乎適度,確認其收集資料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與其保留、使用等均合乎相關的資料保障原則。

  許智峯前年在立法會大樓內強搶一名保安局女行政主任手提電話,被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普通襲擊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三罪罪成,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共3800元。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