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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涉大聲公襲警 控方:神情兇狠似發癲

時間:2020-01-23 04:23:34來源:大公報

  圖:被告區諾軒被主控指案發當日神情兇狠,好似發了癲

  【大公報訊】泛暴派區諾軒去年七月在旺角暴亂期間,涉推撞警盾及用「大聲公」令高振邦警司的聽力受損一案昨日續審。控方結案陳詞指區阻撓警方清理堵路,批評「議員無特權,唔係大曬」;並斥區的行為「兇狠」、「好似發咗癲」,反問:「如果所有人都可以敲打警員盾牌,警方點樣止暴制亂?」案件押後至2月27日裁決。

  主控官陳文慧作結案陳詞指,本案的主要爭議點在於被告區諾軒(32歲)在去年7月8日凌晨時分的涉案行為,是否構成襲警。主控指高振邦等兩名受襲警員作供誠實可靠,而且現場片段「無花無假」,顯示區諾軒確曾用力敲打警員長盾,及以「大聲公」近距離向着高振邦爆粗辱罵。

  主控續指,證供顯示區諾軒當晚大力「鋤」落涉案持盾警員的長盾,顯然使用了非法武力,形容區當時「神情兇狠、直頭好似發咗癲咁」,更令該警員受驚。主控認為區襲警的動作難以辯解,揶揄道:「唔通係做緊戲呀?抑或係搞嚇笑呀?」至於區諾軒不理會高振邦三番四次警告,仍用大聲公在其耳旁「嗌咪」,亦明顯是蓄意襲擊。

  向警員多番提無理要求

  據案情指,當晚現場有「示威者」堵路,警方遂到場清場及協助清理路障。主控指現場警員「絕對係盡忠職守,克制執行職務,佢哋捱更抵夜,為咗令市民第日有道路可以使用,第二日可以返工、返學、生活」。反觀區諾軒和譚文豪卻向警員多番提出無理要求,包括要求警員「停止職務」,主控指兩人當時是議員身份,卻持續不合作,反問:「點解可以講啲咁嘅嘢?」主控認為,若警方執行職務期間遇到不合作,「梗係使用適當武力推進」,否則若任何人都可敲打警方防線的盾牌,反問:「咁點可以止暴制亂、維持治安呀?」

  辯方陳詞則稱,區諾軒手持的大聲公大部分時間皆朝向天發聲,不排除只因「跣落嚟」,大聲公才會向着高振邦,並非刻意。辯方又辯稱,警方推進時令現場混亂,區只想「提醒」警員有危險,才會敲打警盾「吸引警員注意」。梁嘉琪裁判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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