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鄭若驊:《禁蒙面法》保障民安無損自由

時間:2019-10-14 04:23:27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禁止蒙面規例》正式實施逾一星期,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發表網誌指出,新措施對市民權利的干擾極為有限,不會損害市民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自由。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在電視節目中表示,警方執勤時會按實際情況作出決定,希望相關人士能夠「互相尊重、互相體諒對方」,明白維護法紀乃警隊職責所在。

  鄭若驊說,訂立《禁蒙面法》主要目的是希望有效減少暴力行為,並協助警方調查和執法,盡快令社會恢復治安和安寧。她表示,政府在制訂新規例時,已充分顧及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內的人權保障,包括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和私生活的權利。規例是一項附屬法例,將按規定提交立法會省覽,包括通過決議提出修訂規例等。

  鄭若驊強調,規例不會損害市民的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自由,市民可在不蒙面情況下,自由參加合法、和平的公眾活動。「市民在公眾地方被警務人員要求移除口罩或蒙面物品以核實身份,只要核實完成後,是可以立即戴回口罩或蒙面物品」。她說,新措施對市民權利的干擾極為有限,而且與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合法目的相稱。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