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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內外/清潔工刑毀警署 官輕判服務令/大公報記者胡家俊、海芯葆

時間:2019-09-14 04:23:14來源:大公報

  圖:張永基把金屬零件擲向青山警署外牆時,附近樓梯正有一名警員站崗,裁判官指被告所為其實有機會傷及警員或途人   網上圖片

  亂港派惡意分化社會,散播仇警意識,挑動包圍警署等。一名清潔工上月八日參與圍堵屯門青山警署後繼續留守,並多次大叫「死黑警」,至翌日清晨,他將一件長闊均是七厘米的汽車金屬零件擲向警署,令外牆留下刮痕。清潔工當場被捕,事後承認刑事毀壞罪,裁判官昨雖斥責他公然挑戰警方及法治,及表明其惡行有傷及警員的風險,卻僅判處社會服務令。有大律師指出,此案的判刑明顯過輕,沒有阻嚇作用,認為律政司可提出上訴。

  案件昨日在屯門法院審理,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判刑時指,被告張永基(37歲)因不滿警隊而失控犯案,認為案情嚴重,因被告把金屬零件擲向警署外牆時,附近樓梯正有一名警員站崗,被告所為其實有機會傷及警員或途人。

  雖然張官嚴詞斥責,但指案中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預謀犯案,警署外牆的損毀程度亦不算嚴重,決定判處被告80小時社會服務令。被告離開法院時,獲二十多名不相識的青年撐傘掩護離開。

  上月美領館潑墨被告囚四周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這宗案件的判刑明顯過輕,沒有阻嚇作用。判刑考量其中一個主要考慮因素,就是阻嚇其他人不要以身試法,防止他人重蹈覆轍。警察依法執法應該要受到尊重,但現時不時出現襲警、破壞警局及宿舍的現象。

  他指出,毀壞警局即是公然挑戰警察權威,判刑應該要更有阻嚇性。上月有內地男子向美國駐港領事館潑墨,同樣是刑事毀壞罪,該男子即時被判入獄四星期。反觀現時同樣是刑事毀壞罪,同樣認罪,但毀壞青山警署就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認為律政司可以就此案提出上訴。

  陸頌雄:恐暴徒更放肆搗亂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不明白為何上月同樣是刑事毀壞罪,該名被告就要即時入獄四星期,但刑事毀壞警署可以判社會服務令。「難道美國駐港領事館就需要特別保護,而警署可以隨意破壞?」

  他續稱,法庭近日出現這樣的判刑,市民對法庭失去信心也是正常和可以理解。

  陸頌雄認為,律政司有需要作出上訴,否則就會釋放錯誤信息,以為破壞警署是沒有後果。若然搞事者破壞警署後毋須受到懲罰,只會縱容更多暴徒四處搗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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