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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徒現場追問被捕者姓名 助毀罪證

時間:2019-09-03 04:23:45來源:大公報

  圖:許智峯在港島暴亂現場,曾尾隨帶走一名被捕者的警察,並不斷詢問被捕者個人資料

  暴徒在暴亂現場被捕後,經常出現同路人上前詢問姓名等個人資料的情況,消息指,目的不僅為趁機干擾、阻撓警方執法,更是為了派人到被捕者家中毀滅犯罪證據。暴徒亦曾在暴亂現場,強迫路過市民和記者刪除拍攝到的照片。有大律師指出,毀滅罪證或觸犯妨礙司法公正罪,屬非常嚴重的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近期在暴亂現場,當警察拘捕涉嫌違法亂港分子後,經常有其同路人上前,大聲詢問被捕者姓名等個人資料。有評論認為,暴徒企圖通過大聲叫囂方式,騷擾、阻撓警方執法,向警察施壓;亦有熟悉暴徒行動部署的人指出,此舉是為方便之後亂港派律師去警署「撈人」保釋,即亂港派縱容包庇暴力的「義務法律支援」。

  有消息指,亂港分子在被捕現場回答自己的名字後,更會有同路人第一時間到被捕者家中,取走並毀滅所有罪證。至於如何找到其住處,資料顯示,早於違法「佔中」時期,亂港派就曾編寫「被捕須知」,教唆準備犯法的亂港分子在行動前,把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交給「大會」,同時指定緊急聯絡人,「當他與你失去聯絡時/知悉你被拘捕後,可為你聯絡大會」。由於被捕者被帶到警署後,警察才會正式登記其個人資料,因此被捕者的同路人登門的速度遠快於警方。

  日前831港島暴亂中,民主黨許智峯就曾在現場,一路尾隨帶走一名被捕者的警察,並不斷詢問被捕者個人資料,當時一名作記者打扮的年輕女性,在許智峯身旁一同大叫助陣。而正策動區議會選舉工程的亂港派大律師霍嘉誌,亦曾在社交網站暗示涉嫌違法的亂港分子,「好好管理手機和電腦的敏感資料」,「一些『已經無用的物品』佔用屋企位置,是時候打掃一下」,疑教唆毀滅罪證。

  涉妨礙司法公正可囚終身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大律師丁煌指出,若有人毀滅犯罪證據,有機會觸犯妨礙司法公正罪,按《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任何人被裁定犯了普通法中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可在法院的酌情決定下,被處以任何刑期的監禁及任何款額的罰款。他強調,妨礙司法公正罪是非常嚴重的刑事罪行,若在高等法院審理,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而當案情涉及為參與暴動者「毀屍滅跡」,而且在暴動現場及警察面前公然犯下這一罪行,嚴重性更加不言而喻。 (大公報記者冼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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