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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女警借廁所 商場竟稱「憂慮」

時間:2019-08-12 04:23:23來源:大公報

  縱暴辱警不可一不可再!暴力衝擊蔓延全港,警隊頂住壓力堅守崗位,竭力維持社會秩序,但執勤期間不時面對刁難。有商場及屋苑張貼告示拒絕警察進入執法,甚至有商場在社交媒體發文,對警員事前未有通知便進入商場借用洗手間表示遺憾。有市民批評商場帶頭製造社會分化,反問「警察有生理需求有何不妥?」「警察亦是人,何解需要這樣排擠和歧視?」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質疑,商場貼告示拒絕警察進入是向暴力示弱,對於有商場疑似拒絕警員使用洗手間,他認為完全是不人道及不可接受。\大公報記者

  亂港暴徒上周六(10日)在九龍新界多處破壞搗亂,其間更衝出荃灣港鐵站對開一段青山公路荃灣段及大河道,設置路障,堵塞來回交通。新世界旗下的荃灣商場愉景新城當晚在facebook發文,指有防暴警察未有通知、在場亦有大批家庭顧客情況下忽然進入商場使用洗手間,商場管理處表示遺憾。

  帖文提到,當晚10點04分,有數名警察從美環街進入商場,在使用最就近的洗手間五分鐘後,全部迅速離開。商場保安人員得悉他們進場後,已即時上前交涉。貼文又稱,對於有數名警察忽然出現,可能令部分顧客或商戶感到憂慮,管理處對此深感抱歉。

  網民促檢討處理手法

  貼文在網上引起熱議。有網友批評有些聲音受「仇警」氛圍影響,避而不談警察出面維持治安、守護居民,對商場立場感到非常失望;有網友認為,警察也是人,也有生理需求,借用洗手間實為小事一件,根本無需交代,建議商場檢討處理手法。有市民更表明會去信商場及新世界發展,認為通告不但產生「香港警察=製造恐慌」之感覺,還把責任推到警察身上,質疑商場帶頭製造社會分化,有「歧視」香港警察之嫌。

  警方回應查詢表示,警方8月10日晚在荃灣警署附近戒備,其中一輛警車停泊在美環街近愉景新城第八座,其間一名女警務人員因生理需要,要去洗手間,而當時最近的洗手間是愉景新城的洗手間,為盡快解決生理需要後返回工作崗位,所以該名女警務人員由四名男警務人員陪同下進入商場洗手間,其後隨即離開商場。

  愉景新城商場管理處回覆查詢稱,商場職員當日絕無阻礙警方人員使用洗手間,有關警員亦於使用後離開。稱「事件因溝通問題引起誤會,商場管理處深感抱歉,日後將加強人手在場溝通。」

  近期暴力衝擊蔓延多區,部分商場及屋苑沒有抵制惡勢力,甚至張貼告示,公開拒絕警察介入,有縱容暴力之嫌。警方昨日在深水埗清場期間,西九龍中心職員竟然關閉出入口,禁止警員進入。《大公報》向西九龍中心查詢職員拒絕讓警員進入的考慮,截稿前未獲回覆。

  另外,亂港派原擬發起昨日港島東遊行,網傳太古城、西灣河太安樓等屋苑均張貼告示,稱除非住戶需警方協助或警方有法庭手令,否則管理處不會貿然讓警方進入。

  地契條款列明可進出執法

  太古城物業管理公司回覆查詢稱,公司是應業主要求列明就未經許可人士及警方進入大廈時的安排,告示只供住戶參閱。稱「在緊急情況下、或有人致電999報警,管理公司會協助警方執行職務。」太安樓管理處接受查詢時確認有貼出相關告示,但問及是業主要求或管理處自行決定張貼有關告示,職員聲稱正在忙,並掛斷電話。

  部分商場地契條款清楚列明警方可暢通無阻進出執法,包括早前發生衝突的沙田新城市廣場、沙田中心、沙田廣場、好運中心、金鐘太古廣場和上水廣場等,而即使部分商場沒有相關條款,但不少商場因設有公共空間,地契條款中有因應公眾安全訂立的條款,例如業主需確保該等地方暢通無阻。

  除地契條款外,根據第232章《警隊條例》第50條,如警務人員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已進入或置身在某處,居住在該處或管理該處的人須容許警務人員自由進入該處,並給予合理便利,當中更列明「免使須予逮捕的人有機會逃離警務人員而未取得該手令的情況下」,入內搜查乃屬合法。換言之,警方按執法需要可以在無手令下進入私人地方。而根據《警隊條例》第63條,意圖妨礙警務人員執法,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商場指引不能凌駕警例

  有專家指出,在香港法例中有多種法例可以不用法庭手令可以進入,甚至強行進入任何處所、地方進行拘捕或搜查,這些法例包括警隊條例、毒品條例等。「並不是個別的管理公司再另立規例來規管依據香港法律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的執法權力,這個是完全錯誤和荒謬的」,分析指,這也會令執行阻止這些公職人員依據法例進入該處所的物管人員無端犯上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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